外商公司
如果是歐美系統應該算友善
外商公司取決於那個國家的文化
工作職場關係應對進退都會不一樣
但你的問題就跟
你想要CEO這個職稱
然後就開口跟人資要求他們叫你CEO
剛進公司多觀察別人怎麼說怎麼做
入境隨俗
歐美系統個人主義算常態
但日商就偏群體主義
但不管哪個文化你要要求什麼
你得拿出相應而且他們認可的東西
只要被認可肯定要什麼有什麼
不被肯定甚至唾棄要不要你都還是問題
更不用談稱謂
就跟職銜一樣要CEO就拿出相應的東西
尤其外商公司的常態應對禮節都有一定的模式在那邊
憑什麼要為你而設?
而且人資代理人之間還可能要為你一個列一個交接事項?
除非那個外商公司對外表明支持LGBT
形成一個友善職場文化
不然一般外商只會做到法理友善
尤其是在台灣這個LGBT沙漠
還搞不清狀況沒拿出成績就提這個?
以我自己為例
在之前的職場撇開這一塊
我幾乎要什麼有什麼
甚至想當個土皇帝也可以
但性別友善這塊雖然法理他們會顧及
問題是行業跟職場文化就是對LGBT不友善跟排斥
我也乾脆離職
因為檯面下的風言風語排斥態度還是得去承受
所以在職場別想太多
拿出實力跟現實衡量之後再來談
有時候大環境的問題不是幾十年就會改變的
何況有時候你解決稱謂的問題公司變成要解決留不留你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