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伴盟臉書:https://reurl.cc/2rKk2r
由伴盟律師團協助的長庚跨性別小雯案,上週五判決書出爐,判決結果一部勝訴、一部敗
訴。
面對本案判決結果,小雯與律師團憂喜參半,因此遲至今日才整理好心情對外回應。
謝謝這段日子在網路上聲援支持小雯的朋友,您們的出聲,對小雯與伴盟團隊是最大的後
盾;也要謝謝那些在網路上批評指教的朋友,您們的不理解與質疑,砥礪著我們繼續對話
,相信終有一天,像小雯一樣的孩子,可以無憂無懼的用自己的面貌去上學,就像那些和
她一同入學的女同學一般。
小雯在與校方交涉的過程遭到百般刁難。前總教官陳啟勝甚至對她說:「我是基督徒,我
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男女,沒有造第三性」,前學務長陳英淙更是徹底否認小雯的
性別認同。對此,法院認為兩位師長的言論全然否定跨性別存在,侵害小雯的性別認同法
益且情節重大,判定小雯勝訴,顯現法院肯定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是人格形成的重要依據
。
然而在宿舍安排上,法官雖未直接否定「小雯有權利依照女性認同入住女宿」之法律主張
,也認為長庚大學將小雯安排於所謂友善宿舍(性質上為單間隔離設施,有標籤化之疑慮
),確有改善空間,但宿舍安排必須同時考慮非跨性別者與跨性別者的需求,故長庚大學
既已對跨性別學生住宿議題有正面回應處理,即不能稱為侵權違法,就此部分判決小雯敗
訴。
對於判決結果,伴盟有以下三點聲明:
一、法院判決已正面肯定跨性別者的性別認同屬於人格權保障範圍,不應受侵害!
二、在宿舍安排上,法院認為應調和一般人的性別認知,並考慮認為自己申請入住純男宿
或純女宿者之住宿權益,但判決書內並未說明一般人對於「純男宿」或「純女宿」的預期
,是何種值得被法律保護的權利?以至於跨性別者的人格權需要與之調和?對此我們感到
不解與遺憾。
三、法院認為學校有義務提供性別平等的校園空間,唯「何謂性別平等的空間」仍有賴未
來持續討論。
閱讀完整聲明:https://reurl.cc/YOY534
伴盟也代替當事人小雯發表她的聲明:https://reurl.cc/0jKbWk
最後,想邀請大家上網讀紙本判決 https://reurl.cc/MA3xj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