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陣子跟家人一起報名包機直飛的東南亞旅行。
預定出發日是9/9。
最近因為爺爺的身體狀況急遽惡化,
所以決定取消這次的旅遊。
網頁上看該旅行社國外的退訂說明,
出發前2-20日取消,要扣30%手續費。
然而今天收到通知,
要被扣的費用有:
10,000/人不佔床(機票+簽證的申請公文費)
21,000/人佔床(房間已全程保證入住付費出去了)
7,000/4人補領隊費用
(我們3大1小共4人)
有關於機票,該報名網頁有寫:
包機機位訂金NT10,000 元/每人
(此航班為包機操作,如旅客因故取消當團行程,訂金無法退回並需付清包機
票價全額)
(團體機票一經開票無退票價值,故於開票後或當日臨時取消出發者,無法辦
理退票)
機票這部分網頁有說明,我能接受,
請問「住宿費用」跟「補領隊導遊費用」這兩個部分不退是合理的嗎?
原本成人報名費用是28500,
現在只能退回28500-21000-1750=5750元/人 (佔床)
請問有爭取的空間嗎?謝謝大家。
補充定型化契約書內容:
第十三條(出發前旅客任意解除契約及其責任)
甲方於旅遊活動開始前解除契約者,應依乙方提供之收據,繳交行政規費,並應賠償乙方
之損失,其賠償基準如下:
四、 旅遊開始前第二日至第二十日以內解除契約者,賠償旅遊費用百分之三十。
前項規定作為損害賠償計算基準之旅遊費用,應先扣除行政規費後計算之。
乙方如能證明其所受損害超過第一項之各款基準者,得就其實際損害請求賠償。
旅行社堅持房間已付費、不能退費,請問這是合理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