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看到有人取消行程被旅行社求償,我的情況是相反
原本訂11/5日本行
今天收到通知
因為【團體取消通知】此團機位航空公司收回,要麻煩您看看能不能改挪其他出發日期
或或其他團型!如並不考慮挪其他團體的話,那訂金的部分我們將幫您退刷,在麻煩您決
定知道在跟我聯繫,感謝
完全沒講到賠償問題
我翻了看契約有一條: 因可歸責與旅行業之事由以致無法成行
通知前41日前到達者,須賠償5%
想問有人真的要求過嗎?
另外有看到一條: 組團最低人數,這條只要求要退還旅客全部費用,不須賠償
不知道旅行社可不可以用這條來規避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