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事情是這樣,我三月初接了ㄧ個國中家教,
小朋友在4月的期中考也進步很大,但因為我四月中就需固定通勤到中部,
只好辭退此家教(有表達歉意並願意幫忙找其他家教),但3月底的薪水因為家長是以叫小朋友紀錄的時間付薪,
她女兒有次少登記,4/1我收到薪水時反映少了ㄧ次她確認後也說下次上課補上,
發生了通勤導致我必須辭退,少了那次的薪水我簡訊中請她轉帳給我,
家長答應說會轉,但已經拖了第4天了。這明明是三月的薪水而且是他少給我的,是因為我不教了所以心存僥倖嗎?
我是由家教社接的,也只知道家長手機,有簡訊紀錄他答應要轉帳,請問這樣如何處理較妥當呢?謝謝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