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APB0829 (AlicePolarBear0829)》之銘言:
: 大家好,手機排版敬請見諒。
: 我是新手家教,以前無任何經驗,前幾天學姐轉手給了我一個國小六年級的案子,時薪為
: 300元,一次兩個小時,一週五天。學姐跟我提仲介費的算法是
: A.第一個月薪水的1/2,也就是6000元
: B.前兩個月薪水的1/3,也就是8000元
: 學姐說她簽約的時候已經付了8000元給仲介公司,教了兩個禮拜後因為臨時有事所以轉手
: 給我,我當時選了方案B,但後來上網查了一下行情價是第一個禮拜薪水,這樣的收法就
: 算選方案A也是比行情價多了整整一倍,我想請問一下這樣的仲介費收法是否不合理?
1. 應該先問的是「合不合法」?合法vs合理,在台灣的某些坑人現象中常常是相關性
很低的兩件事。仲介抽傭比例應該有法律規定,有無違法我不知道?但抽到1/2顯然
是超不合理。
2. 你有聽過什麼業務賣房子,或賣車子可以抽到將近一半的傭金嗎?根本不可能!
抽到一成就嚇死人了;更何況業務每天奔波,可能也才抽5%~10%傭金而已。憑什麼
這一行的仲介,不作任何事(只是把家長資訊賣給你)就能抽這麼誇張的比例?
3. 說穿了,就只是看準學生容易剝削、吃定相對單純的學生而已~有沒有想過,一份
還沒拿到手的薪水,竟然要先付6000出去?以機會成本而言,你拿這筆錢去印5000
傳單,作自我行銷;說不定能夠接到的case超過5個以上呢~
4. 從唸大學時代,就覺得仲介中心幾乎都很爛、比坑的;十幾年後某些中心還是一樣爛
阿!如果環境不能改變,就從改變自己開始吧。這一行是可以累積經驗值的,如果能
夠練到有一天完全不用被人家抽成、就不缺case;甚至因為口碑好、每年都有家長
主動介紹學生,不用受制於人(甚至能主動淘汰爛家長),也就不會有上面這些問題
了。教了十年之後,我目前是已經作到這個階段,共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