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不太確定這類問題是否可以PO在這裡,
若有違反規定請告知我一下,會刪除,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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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面試幾個工作,每次詢問能立即上班的話大約何時才會幫我保勞健保?
得到的答案不外乎要過試用期3個月,不然就是說要馬上幫你保也可以啦,
但你確定你會做的長久嗎?很多新人都一兩天或一禮拜就陣亡了,保的話
我們反而虧耶,又付薪水又付保費,而且浪費我們人員時間跑去加保這類話。
我能理解新人待公司過渡期的不確定,但3月真的對我來說太久,我頂多能
接受1禮拜後就要加保了,曾經任職某間公司下班在門口機車剛起步就被撞了,
因為勞健保有保障不然我受傷就得自己吞了,我要的並不是賠償多少,而是
勞工本該有的基本保障,但這要求反而讓面試雇主面有難色。
想請問大家有面對過這類情況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