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天面試某大傳產公司,
當初這家公司在人力銀行網站寫“約聘,但為長期需求”,猶豫了一下,還是投了履歷,
也幸運的接到面試邀約,但怎知實際面試卻是…
主管:原本這個位子的員工因要請長假,故我們需要有人補他的位子。
(心中頓時一驚,所以是職代!)
我:所以是職代?
主管:也可以這麼說,但我們未來是真的有擬定再開一個這個缺出來,所以這個約聘是有
機會轉正職的。
我:那職代時間是…?
主管:職代六個月,而我們試用期也剛好六個月,所以如果六個月後表現很好,是有機會
轉正職的!
(心想試用期半年是不是太長了,呃)
我:所以這和派遣是一樣的意思?
主管:不,我們不會讓你打雜!會讓你做正職的工作!
我:那待遇呢?
主管:你的期望待遇是…?
我:25k
主管:嗯…加一些津貼是有到25k
我:所以和正職的薪水不一樣?
主管:對,因為是約聘缺當然不可能和正職一樣的薪水!但是我們不會讓你打雜,會讓你
做正職的工作!
面試完,整個有種淡淡被騙的感覺!如果是職代,在人力銀行就應該寫,而不是寫約聘附
註為長期工作。雖然面試主管人很客氣,但台灣資方可以不要玩這種遊戲嗎…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