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閒聊] 待業滿兩個月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7-12-02 21:56:06
想請問若待業期較長超過一年要如何去解釋呢
去年離職後,因為家裡發生一些事心情不好,又加上公司不穩定有先休息幾個月
後來有找到一家公司,但此公司是應徵a實質是上做a+b的工作
所以沒多久就沒待了,因為這家時間太短不打算寫在履歷上
若不寫之前那家公司,待業期就超過一年了
想請問以下那個理由比較適合解釋待業期
1.在家人開的店幫忙
之前講這個理由,曾被質疑會不會很難適應新工作
2.在朋友公司幫忙
講這理由曾被問,為何不繼續待朋友公司就好了
請給個意見,也希望在座各位都能快快找到合意工作
謝謝
作者: reedchen (Reed)   2017-12-02 23:07:00
因為私人因素對方不會再問下去
作者: sugar327 (理想人生)   2017-12-02 23:25:00
我講過家裡有私事,還被追問過是什麼事
作者: reedchen (Reed)   2017-12-03 02:34:00
就說不方便說 再問下去是對方太誇張了只要私事 私人因素這些字眼出來 對方就不該再多問了
作者: popo60433 (蝦米碗糕 (*′▽`)   2017-12-03 09:55:00
傻傻的 說家人生病照顧家人就好了現在HR真的很兩光 說私人因素 還是會追問還會質疑你填的過去薪資待遇 XD
作者: marslgj (Bonnie Doon)   2017-12-03 10:51:00
講什麼都會被追問 想好怎麼回比較重要
作者: qaza (qaza)   2017-12-03 11:18:00
我是用身體因素 也是真的生病躺了好幾個月在持續復健 面試時有問說好了嗎,是否可以回到工作狀態這樣而已
作者: pop3 (再出發)   2017-12-03 12:04:00
實際工作內容和應徵不符,問題不在求職者吧
作者: money0228 (麥尼)   2017-12-03 17:36:00
我會講2,因為朋友公司是新成立只是暫時找去幫忙其實會用你就是會用你,不會用你的話即始經驗具備還是會被嫌的,因為你過去工作狀況不佳,不認為寫短期的會比較好所以如果應徵公司也沒有要交勞健保轉出或明細我會寧願說去朋友那幫忙一年或是進修什麼的不需要批評前公司但是也不要把弱點不打自招
作者: l81615 (逄逄)   2017-12-03 21:14:00
覺得可以把a+b 工作那段經驗寫上去,解釋原因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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