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弟今年畢業後一直找不到合適的工作
在家待業了4個多月
受不了家人一直碎念的我
11月中找了發財市的一間小公司(5人以下)開始上班
沒想到工作剛滿1個月就在上班途中自摔受傷
醫師建議休3週
跟老闆請公傷假時
老闆只回一句:「我們沒在走勞基法那套的」
並且要求我5日內復工
我也就硬著頭皮忍著痛去了
老闆看了我的傷勢還笑說:「我以前腳斷掉也是在做,你這沒怎樣啦」
聽了心裡真的很不舒服
而且這幾天沒上班
不只扣薪也沒有全勤獎金
真的很傷(我是租屋在外)
但這是畢業後的第一份工作
怕離職會導致之後工作更難找
所以只好咬牙撐著
真的覺得心好累…
奉勸各位
或是留下這篇文給我自己一個警惕
找工作不要只看薪資
也要看福利是否完善、公司對請假的態度如何
最重要是受傷的時候有沒有保障
才不會像我這樣
一身傷還要忍受老闆酸言酸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