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食品的即期品規定還算嚴格
(之前聽食品廠商說的,有錯請指正)
如果一月到期,通常可以再放六個月沒有問題(這裡指未開封)
已經開封的狀態,很多人以為在時間內以前都不會壞掉
其實開封的狀態...最好還是快點吃掉
即期品時間如果到一月,未開封狀態二月份吃
都比已經開封一年,但還沒到一月份來的安全
霸特
台灣就是很多個霸特
以上單純指廠商沒有更改即期時間
其實改即期時間
台灣行之有年了
只是近幾年員工比較敢講
(老闆錢給不夠多嗎XD)
※ 引述《aenema (eur)》之銘言:
: 及其品有兩種 ㄧ種是即期品店
: ㄧ種是賣場把接近期限快賣不掉的的放到ㄧ個小區價位~很優~
: 第二種比較有尋寶的感覺 因為每次出現的東西都不一樣 有點機率性像福袋
: 大家會常常去找即期品尋寶嗎
: 即期品店我比較不喜歡,因為可能都是市場接受度本來就低的東西被整批轉賣到這種店
: 要選也很難選 應該很難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