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PP的政治承諾跟政策的可行性上,好像是分開來看的
大部分的人感覺是在罵DPP的政治承諾?
因為DPP選前說要周休2日,但現今推行的並不是真正的周休二日
而是一例假一休假
弱弱的問一下
Q1.DPP選前承諾過周休2例假?
Q2.現在1例假1休假,雖然不到2例假,但方向不是正確的嗎?
Q3.兩例假現在可行嗎?
Q1算是DPP政治誠信問題,很重要,但跟接下來的疑問無關
Q2跟Q3就是政策的可行面了
小魯覺得
台灣工時長,只是反應我們產業的結果
只是一個末端的指標,也就是說,去更動這個指標
只是在操控名目上的數據,雇主要多少勞力是固定的
你縮短他的時間
他只是提高勞工的密度
對勞工沒有比較好
像我們常常說北歐國家工時短
但它們並不是縮短工時帶來高產值
而是高產值帶來縮短工時
所以壓榨勞工是合理的嗎?
當然不是,只不過大家看到這裡應該知道
縮短工時只是一個短期的政策
他其實不能改善整體勞工/資方的條件
但隨意地縮短他,卻很容易惡性循環,尤其在產業沒有跟著提高產值下
一個觀點太左或太右都不太好
我是不太相信整個資方的人它們都沒小孩
它們現在會惡意的壓榨勞工,不怕未來自己的小孩要去社會上工作
但每個人站的位置不一樣,就會有不同的盲點
資方有資方自己的盲點,常常講一堆腦包的話
但身為勞方的我們,是不是也有自己的盲點?
本魯是覺得
例假是規定就是不能上班,除非有重大因素
所以以打工族來說
如果周休2日,他就有2天是完全不能上班
以現在的時薪來說
恩
真的夠生活嗎
這只是一個例子
一個整體產業產值不夠
沒辦法給高單位薪水的例子
還是覺得
爭取2例假、爭取勞工的權益當然是要的
但考量到現實權衡下
更應該督促政府產業轉型
還有
落實勞檢
落實勞檢
落實勞檢
很重要所以說三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