幫補脈絡:
#1O47TXBy ;
#1O4J6Wu6我覺得不太適合馬上就把持不同意見的人歸類成教徒。至於MV事件,拍攝方一開始並沒有尊重中山女高的姓名權與名譽權。拍攝前完全沒有徵詢對方是否同意使用,但苗在論述時完全撇開這點不談,直接扣一方玻璃心的帽子。中山的回應好不好的確可以談,不過不看事件緣由,直接用反霸凌的益處大於校譽的談法,並不能說服人。畢竟不是所有的事情都適合用效益主義來談。而像中山女高這樣的非法人團體,其姓名權與名譽權也受法律保障是清楚的的非法人團體,其姓名權與名譽權也受法律保障是清楚的。這也是為什麼苗的說法看起來相當偏頗。其餘紮草人的部分就不多說了,很多人說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