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友在善導寺附近上班,昨天在林森南路的麥當勞等她下班。昨天那裡成了護家盟休息大
本營。我去過教會只是很久沒空去了,其實不排斥基督徒,一開始就像在教會關心弟兄姐
妹一樣好好的,還算溫馨。
直到他們聊到同性戀,一個五六十歲的阿伯越講越偏:同性戀是罪,跟殺人竊盜一樣,如
果這通過了,這社會不就毀了嗎?基督教有自己的戒律,其他宗教怎麼可能像基督徒一樣
守護良知?同性戀是病,只有同性戀越多愛滋病就會迅速擴散!法案過了,我的孩子也會
選擇變成同性戀,我要保護家庭的價值!任由旁邊一個婆婆(應該也是基督徒)勸說,他
還是只相信他信的。
我的眼白翻到後腦勺去,看見基督教的自大,看見一個人用自己的無知解釋聖經,聽見這
輩子最噁心的禱告。我向老阿伯解釋同性戀不是精神病,他一口咬定我也是甲甲,這裡輪
不到我說話。好吧,也許我不該插嘴,就讓你們相信你們相信的去自慰。
神愛世人,我也相信你們的話祂不會垂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