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恕刪
我曾真的答應一份當場錄取的報社工作
應徵項目是報紙排版美編
會答應是幾個原因
一來是真的急著找工作餬口
二來是被社長畫的餅給說服
首先是假日先去交接(原美編急著離職)
但我不疑有他,秉持負責的精神還是上班了
超時工作(每天超過12小時,週休一日)
我的工作也變成美編+文編(只因為是文學系)
加班沒有加班費
上下班不打卡只簽到而且還規定時間
記者流動率超級無敵高
社長濫用職權要我在上班時間設計教會刊物而且設計費只有500塊
最後因為受不了社長言語暴力火速離職
前後只上了一個月的班
離職狀況非常慘,是我明列法律條文和法律責任才能順利馬上離職
結論就是
當場錄取的工作不能說全都很糟糕
但大部分都好不到哪去
至於說要檢舉這些公司什麼的
還是想都別想吧(消極)
不合法作業的公司都會怕被查
所有「證據」都準備好好的等著稽查員
怎麼查都是完美的合法呢
好公司還是有
物以稀為貴
那種公司不會有人捨得離開的
我成為社會人士也不過五年時間
還是沒遇過完全照規定來的(大公司也一樣多的是規避手法)
除了等政府改革之外
主要還是勞工的奴性要改一改吧(但沒錢也沒辦法,只能硬著頭皮上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