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2:38:39我這邊就是一個非常純粹的疑問
如果是歧視 或者我今天看到有人支持說 立專法的公投=散播仇恨言論
那中選會是怎麼通過的????
中選會的官員都是不懂法的納粹????
如果立專法是歧視 那大法官為何不直接明說 要用民法規定
審理的中選會也認為此公投不違反釋憲 這邊看來 如果立專法的公投是歧視
那中選會是白癡 歧視 大法官也白癡 歧視
然後這個要求直接適用民法的公投 也是給中選會這群白癡歧視的官員審的
看有沒有違反大法官釋憲 然後中選會也認定沒有
我覺得很詭異 到現在也沒人解釋清楚 為何都是不違法的公投 也不違大法官解釋
的公投 另一邊就是歧視 我覺得裡面有政治操作 有一群人為達自己目的
抹黑行政官員
※ 引述《DaneiLJ (鍵盤鄉民)》之銘言:
: 同性戀"伴侶" vs 異性戀"婚姻"
: 很多國家,尤其是基督教、天主教國家
: 會使用專法、同性伴侶法等等
: 最大的原因就是"婚姻"這個社會傳統制度
: 解釋上不包含同性伴侶
: 所以才有專法的出現
: 在這個議題中,宗教、傳統問題是不可避免的
: 但大法官某解釋中
: 明文婚姻排除同性戀違憲
: 所以風向很明確了
: 就算立法院選擇專法
: 只要再聲請釋憲
: 專法八成也會觸碰到"隔離卻平等"的界線
: 因此專法派的省省了
: 民法派的早贏了
作者: molle 2018-08-25 22:44:00
中選會有在審內容嗎?
作者:
Lgood (Life is Good)
2018-08-25 22:45:001f這樣說是有什麼證據?!
作者: molle 2018-08-25 22:45:00
我不是問一個問題嗎?
作者: susuqi (舒舒淇) 2018-08-25 22:51:00
預算、租稅、薪俸、人事等事項,不得為公民投票之提案
作者:
Lgood (Life is Good)
2018-08-25 22:53:00你那個語氣不就是帶有肯定句的疑問嗎
作者:
Naong (厭世小糞青)
2018-08-25 23:03:00語帶肯定的疑問句?樓上真的看得懂你說的話嗎?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04:00
沒有啊 我是真的好奇依照四樓的說法 可以提案只代表這個提案不屬於預算租稅薪俸人事 看來中選會就是這樣通過的
作者: stonyla (stony) 2018-08-25 23:14:00
您好,據我所知,因為立專法這個提案本身沒有違法,所以中選會審核是可以通過;但是因為立專法本身就不是一個落實平權的概念,所以會被認為是歧視。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15:00
是說現在法律本來就沒禁止散播仇恨言論 地圖砲本來就不違法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3:19:00喔 那還是沒回答阿 既然立專法是歧視 那就是大法官的錯阿大法官在釋字裡明寫 要怎麼立都可以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20:00
大法官說兩年內如果沒動作就直接依民法結婚 再者 如果立出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3:20:00可是現在變成 不用民法就是歧視 那不就是大法官的問題嗎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3:21:00那你們最該譴責的不就是大法官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21:00
宣告違憲 他並沒有說不管怎麼立都不會被廢掉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3:22:00不對吧 民法派是講只要立專法就是歧視 既然就是歧視那管內容幹嘛 就是不該立專法阿你看 又變這樣 那專法還沒立出來 你又知道他違憲了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24:00
那應該是以一個理性人的做法去推論 立專法的人是想要制定不一樣的內容 但或許民法派也可以思考存在著一種白痴會想要立跟現行民法內容一模一樣的專法吧 大家可能沒想到有後者存在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3:25:00我現在看立專法就是歧視的推論 要嗎就是大法官釋憲有問題要嗎就是有一群人為了自己的目的 惡意曲解法條汙衊行政官員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26:00
那你說修民法不妥當不也是認為大法官不懂法嗎?居然說什麼如果兩年內沒立法就可以依照民法結婚 大法官居然不怕欠缺配套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3:31:00釋憲訂期限還蠻常見的阿 這很奇怪嗎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36:00
我是說他後面說的"可以直接依照現行民法結婚"
作者:
ange1 (我是 安格1 不是ange1)
2018-08-25 23:38:00這有甚麼好奇怪的 這是釋憲為了防止立法怠惰的慣用手法
作者: molle 2018-08-25 23:46:00
他們怎麼就不怕到時候社會大亂
作者:
youbi (小朋友)
2018-08-25 23:57:00社會不會大亂,叫你們去作變性手術,申請身分證性別變更,就可以適用民法婚姻篇了!大法官也是人,人都會有不沾鍋或跟風的心理。中華民國領域就是不沾鍋的典範啊!大法官釋憲效力及對岸嗎?大法官自己也知道,但政治問題始終迴避不敢說明。
作者:
abingo (bin)
2018-08-26 03:35:00自己心裡有鬼,才會覺得獸騎士
作者:
peiring (peiring)
2018-08-26 06:13:00中選會只要你符合公投的幾項形式的規定就會讓你過了啊大法官不明說是怕萌萌崩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