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因為工作關係短期住在台北,
目前租屋處是在一般的公寓1F,沒有管理中心的那種,
但從最近這一個月開始,
樓上常常在早上九點、十點及晚上八、九點後一直有連續的敲打聲,
上週甚至有一天晚上11點多都還在敲...
聲音雖然不是很大,但老公寓隔音差,
加上對方一敲就是連續兩三個小時那種...真的讓人很煩躁
今天早上,對方八點半就開始敲敲打打,
我實在受不了,就按2F的電鈴,但對方說是3F(同時也是2F的房東)
按了3F後,一個阿伯探出頭來,
我:請問你們有在敲東西嗎?
阿伯:我在搗藥啊!(先白眼)
我:是喔,那可以請你晚點再用嗎?
阿伯:那你說幾點啊?(阿伯開始惱羞??)
我:可以十點以後嗎?難得週末大家都想休息耶...
而且你每天敲敲打打已經有好一陣子了耶
阿伯:法律有規定幾點不能敲嗎?
現在已經八點多了,不適用大樓公寓條例[email protected]#(三小)
而且我腳痛,一定要搗藥、包藥啊....
我:所以我才想跟你溝通,可不可以晚點啊XD
阿伯:啊我就腳痛咩,不然你去報警啊(摔門)
我平常脾氣算好,但跟阿伯溝通到這邊理智線已經快斷了.....
是骨折還是怎樣需要搗藥搗整整一個月?不會去看醫生?
而且回去之後他又更變本加厲的摔東西、開關門很大聲、敲更多次更大聲,
我就真的打電話報警,但警察說他們現在來,
頂多只能勸導,不能當場開罰,建議先搜集證據,
加上老公寓又沒管委會,可能要找里長協調(?)
但我是一個人住,又是短期房客(租約只到年底)
很怕到時候阿伯真的惱羞會整天查我水表QQ
想問大家有更好的建議或具體案例可以參考嗎~?
但我不太想以惡制惡XDD
目前我想說直接搜集證據提告妨礙安寧
只是不知道訴訟完我是不是已經搬離了 囧
而且感覺2F也滿無奈 畢竟樓上是房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