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riomusi (ads)》之銘言:
: ※ 引述《yui0802 (摩摩可可)》之銘言:
不朔及既往指的是已經發給你的年金不會追回,而之後年金減少
: 並不代表政府有義務保障未來尚未核發的年金。
你的首先我就無法同意。已花一輩子履約的員工,你就要履約。那是同一次行政契約。同
一次行政行為。
是延後給付的俸祿。政府為政策需要以巨額共同基金的方式營運。
還有比例原則的問題。
1合目的性:
是精算有誤?提撥延遲?還是基金營運績效不彰?
改革方法都不同,請問公開透明可監督了?不是反黑箱?
2最小侵害原則,目的性都不清楚了,怎麼用最小侵害?
3狹義比例原則,目的是基金永續?還是老年保障?還是滿足某些人的相對剝奪感?
然後付出的代價才能權衡。
: 再來,年金支出到底佔多少政府各類支出的比例呢?
: https://i.imgur.com/ExflmBV.png
: 跟國防預算並駕齊驅啊!!
所以是幾趴?104年查資料是總預算2成。也有資料是29.多。和一般較不血汗的公司人事
費用差不多罷了。
你還沒算為了經濟數字好看舉債的特別預算。前瞻。綠能。
: 那麼改革過後到底少了多少呢?
: 這是跟世界各國相比較的數據,台灣的公教人員還是極為優厚的!!
1000萬的所得替代10趴。和年薪24萬的所得替代率百分之兩百。前者還多。
你自己也說要保障老年安全。這個評量基準有意義?
趕快履約。然後用新制很難?看舉債就是不差這個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