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那篇文章打不夠ok所以重新po
魯妹我手機排版+寫文章可能寫的不是很流暢還請多指教的
是這樣的 我在回台灣之前的一個禮拜,我下面的維修組頻頻出包(因為那兩個組幾乎都是
新人,菜味很重)我也有親自下去教導他們,但是還是導致兩台飛機迫降三架延誤大概半
小時起飛一架換機,然後就有人投訴到FAA那邊去,FAA就夥同公司要調查是怎樣,剛好台
灣家裡有事我就先請假回台,順便等結果
然後8號FAA就寄Email給我了 我沒看到,9號我點進去以後我就整個傻眼,大至內容是:他
們沒修好,是我沒教好他們 要放無薪假半年證照一併停掉(意味著我無法開小差了)20天
內可申訴
可是我該教的都教了 ,也交代各組組長要確實盯緊他們,且現場簽字同意飛的不是我啊
……且公司連機師連帶責任都沒講(如果飛機可能會延誤起飛的話,機師可要求換機),任
我被FAA開刀
然後20天,如果申訴失敗的話 就真停職的話我就算失業了,我是應該當放假,離職找一
份兼職工作等證照可以用了找別的航空公司?還是找一份工作等原公司復職?
我想到頭殼真的快烈了(目前收入只剩下我每個月4—6次的輕航機特技表演的收入但錢不
多)還有請各位指教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