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說了,有條件的愛,不如不愛。
說實話,把自己條件拿出來 說,很丟臉。
因為我也有理想伴侶:
徵2001-5出生(05年底不算)(我2006出生),
徵智商130以上 ,徵本來就喜歡單身,
只有因為我才放棄單身的,徵有亞斯伯格特質但也不能有診斷者
,徵英文講得跟我一樣好(或更好,我待過美國超
過半年喔)而且沒有台灣腔的,徵有理想改變世界者,
徵願意比我強勢者
大家不會笑嗎?我自己對什麼身高體重長相薪水
很無感,我的條件已經列出來了。 妳們看到這篇的看法
就是我看到大家張貼的徵婚文的看法 嘻嘻
P.S 有人符合嗎 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