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會今天通過「原住民身分法」修正草案,
新增認定平埔族群為平埔原住民,後續將送立法院審議。
現行原住民身分法規定,原住民分為「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
行政院通過的修正草案,將新增「平埔原住民」類別,
並規定平埔原住民的民族權利,另以法律定之。
考量現行法律內原住民族權利體系規定,都是針對山地原住民及平地原住民的需要所設計
因此政府將依據平埔原住民在文化、語言、政治等各層面的客觀需要,
另外以法律訂定平埔原住民的民族權利。
原民會表示,
待原住民身分法完成修正後,只要直系血親尊親屬在日治時期有「熟蕃」或「平埔」註記
無論相隔幾代,也不分父系還是母系,無須改姓或傳統名字,可申請成為「平埔原住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