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請即解除不適任之小組長Mrz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3-06-20 09:09:18
1, 版主上任一個月之後進行版主試閱投票,投票人都是小組內的各版版主,
這是按照群組規定內容以及歷史研究院的小組慣例進行的.
2, 群組規定如下:
版主試閱
1.達連署門檻後 經組務審核無誤 則新增試閱版主
2.新增之版主需試行版主權限,試行期間為一至四周
試閱看板之該組小組長將提出試閱投票於組務會議,投票期間為一星期
投票人為組內小組長,決定是否讓版主正式上任,選項為[贊成]、[反對]、[無意見],
凡投[贊成]、[反對]之小組長必須在留言時寫明理由,否則視為廢票。
會議投票結果出現後,小組長立即公佈於AboutBoards版,
若最終結果為[贊成]+[無意見]≦[反對],小組長需取消該使用者之版主權。
結果若為[贊成]+[無意見]>[反對],該版版主正式上任。
其實若完全遵照群組規定的意見,小組長才是唯一的投票人.
在下向來遵照前任小組長任內留下來的慣例辦理.
3, 歷次投票都不足半數,故按照慣例,不投票的也視作"無意見"票.
作者: sitos (麥子)   2013-06-20 14:17:00
這是舊規定了喔,新的在這裡 #14IDHmi7 (AboutBoards)已由群組內小組長,改為該小組小組長及板主進行投票
作者: seafood (河豚生魚片)   2013-06-22 07:53:00
原來小組長確實沒弄懂法規(思)這篇的原文不見了? 原PO自刪嗎?還是?
作者: karna (安卡的羅闍)   2013-06-22 12:17:00
小組長英明神武豈有弄不懂法規的道理,尋孔尋縫弄你而已我的小組長哪有那麼天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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