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新增小組長
1.連署申請者需註冊達一年以上,並為該小組所轄之版主。
2.連署申請者需於理由處敘明小組管理理念與方法,
群組長若有所疑義,得於群組務板提出疑問並限定時間回應,
若無回應與說明,群組長得宣布連署無效。
3.申請者在該連署達連署門檻後,需於群組務板發文申請,否則不受理連署。
4.新增之小組長需試行小組長權限,試行期間為一至四週,
試行結束後由群組內所有小組長投票決議是否正式成為小組長。
根據群組發布的法令
小組長的申請者必須為該小組所轄版主身分方能參選
那麼是否該精神可認定為" 該小組長必須具備該小組內任一版版主身分 "??
就此認定部分請群組長解釋是否是這樣
附上過去判決作為此精神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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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提醒
現任的歷史群組小組長MRZ 並不具備該小組內任一看板的版主身分
所以若根據群組發布的法令精神 其小組長身分需要重新待定
請群組長就此點疑惑提出解釋
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