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biup2 (biup2)》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非申訴案件。
: : 非申訴案件。
: 請教群組長
: 所以你的意思是2014/11/23提出更換板主申請
: 至前幾日2015/02中旬才更換板主
: 這種行政效率是完全不用處理的意思囉?
: 好棒耶~
: 這樣子就是准許小組長看不爽某ID就能夠用這種不理不回的方法阻擋其上任@@
1. 這個檢舉案一開始引用的法條是國家研究院管理總則的自律條款:
零、國家研究院管理群自律條款
2.關於板友提出之申訴,最晚需於一週內提出回應,否則警告一次
這一條已經開宗明義,其規範的標的是「板友提出之申訴」,而上述兩個申請案,
不論是 lamda 板主的請辭申請或者是 meowmeowgo 板主的新板主申請,
很明顯都不屬於「板友提出之申訴」。因此,由此法條的角度來看,
對於請辭申請與新任板主申請的延宕處理,本來就不該由此條給予警告。
2. 整體而言,對於 cutesakai 小組長過去一段時間的怠職狀況,
申訴案延宕的部份會依照自律條款進行處分。待 #1Kvqh9I7 中的資訊確認後,
即會依照其中所列之資訊進行認定並作相對應的懲處。
3. 對於未批准新任板主上任的部份, cutesakai 小組長並非不理不回。
根據 meowmeowgo 板主在 #1KTd3nUq (PublicIssue) 所述,小組長曾對此事回應。
我並不清楚當時溝通的過程與內容。但在我上任群組長後,針對組務詢問時,
cutesakai 小組長也有簡單說明新任板主的資格疑慮等情況。
因此就我所知並沒有因為看不爽某 ID 就阻擋其上任的狀況。
4. 小組長依個人好惡或私人恩怨,惡意阻擋板主就任,即便沒有行政效率的問題,
同樣也可能因其處理組務不公而有不適任的疑慮。因此若 cutesakai 小組長,
在處理 PublicIssue 板之新任板主申請時,確實有「看不爽某 ID 」以致阻擋上任,
請你提供相關之證據。我會另外對組務處理是否公正的部份做調查與處理。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