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Fant1408 於公民板板主候選人適任性

作者: sitos (麥子)   2015-03-16 03:14:24
1. 對於群組規之規定「遭本站法務部或帳務部判決違法後」之認定範圍,
經向帳號部詢問所得之回覆 #1L01uJDG (ID_Multi) 表示違規判定在板務身上,
帳號部僅協助板務調查違規在先的多重帳號,並認定是否由同一人持有。
故帳號部對於常見的多重帳號查詢,並不進行違法與否的判定。
受多重帳號查詢的調查與後續帳號部依既有處理流程進行退註等處分,
皆不能視為帳號部「判決違法」。故,除了帳號部直接判決違法外,
其餘的處分或看板違規行為,皆不符合群組規對「帳號部判決違法」的認定要件。
2. 由於帳號部尚未對 Fant1408 板主候選人判決違法,故依群組規之字面意義,
不足以認定 Fant1408 板主候選人受該項群組規之約束而不得申請擔任板主。
於 Fant1408 板主申請案的後續處理上,小組長不需考慮此項群組規之約束。
Fant1408 板主候選人具有申請擔任本群組板主之資格。
3. 由於目前帳號部鮮少直接對使用者判決違法,因此此項群組規之規定,
在「帳號部判決違法」的部份,受限於字面描述不夠精確而難以執行。
但 Fant1408 板主候選人先前三次利用多重帳號進行看板違規行為,
並因此被送交帳號部進行多重帳號查詢成立,亦受到刪除帳號與退註等處分。
在板主申請的審核流程當中,的確應該予以考慮。故雖然群組規囿於字面意義,
不足以將此違規行為納入考量。但考慮到利用多重帳號進行看板違規行為之嚴重性,
完全不予考慮對於審核板主申請之流程並不合理。故請 cutesakai 小組長,
依站規所賦予的板主任免權,針對 Fant1408 板主候選人過往之違規行為,
訂定適當的實質審核流程,以了解 Fant1408 板主候選人是否適合擔任該板板主。
並依審核之結果作為是否正式任命 Fant1408 板主候選人為正式板主之依據。
若小組長於審核過程需任何其它的協助或授權,請再至本板提出。
4. 對於現行群組規受限於字面意義而難以執行的問題,在下一版的群組規會進行修正。
於下一版的群組規定案公告以前,若有本群組之小組長或板主或上述兩者之申請者,
有各種形式受法務部或帳號部處分的情況,包括多重帳號查詢後刪除帳號或退註等,
請該板所屬小組之小組長報請組務會議討論,由小組長們作出不處分或免職的決議。
本項群組規執行標準的變動不溯及既往,但即刻生效。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5-03-16 08:28:00
一個在它板違規而不自願接受板規分身條款處置需送帳號部做認定達三次的人 可以是國群群組長 小組長力薦將來可賦予要求板眾尊重板規的執行者-板主一職 真是見識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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