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TY_Research板主群判決不公 0819

作者: airua (我是誰)   2015-09-10 08:01:58
群組長您好,本文將完整引用相關溝通信件內容,可先行參考信件訴求要點:
1. tytony板主在最早原判已認定"根本說瞎話"是攻擊詞,
而在改判之判決文中, 認為"攻擊言論"之行為非等於攻擊發言人, 改判無違規。
2. 本人主張"言論"是人講出來的, "攻擊言論"等於攻擊發言人。
且使用"根本說瞎話"一詞本身即有引戰之嫌。
3. 本人依板主群邏輯繆論舉例質疑:
以後若對某人(XXX)發言內容(ABC)不滿, 便推文"ABC跟屎一樣臭!"
並補充說, 我只是在形容"ABC", 不是在攻擊"XXX"哦~~
是否就可免責了?
雙虛線以下為信件相關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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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主群好,
對於改判本人檢舉之案件, 有些話想說。
板主群公告文中提到,
k板友表示, 用”根本說瞎話”是用來形容本人發言內容之言論
並非有意圖作人身攻擊
個人覺得這個邏輯非常有問題;
tytony板主在第1判決中, 已認為"根本說瞎話"是攻擊詞,
但板主群的邏輯是, 只要被形容的"目標"是某人的"言論",就不算人身攻擊?
然而, 言論是由"人"所講出來的, 形容"言論"不就等於形容"發言的人"?
打個比方:
若當著一個家長的面, 對其小孩說"你真沒家教!",
請問被攻擊的是小孩還是家長?
且依板主群邏輯,
以後若對某人(XXX)發言內容(ABC)不滿, 便推文"ABC跟屎一樣臭!"
並補充說, 我只是在形容"ABC", 不是在攻擊"XXX"哦~~
是否就可免責了?
查閱板主群在板上的警告公告,引戰也是會判警告的
當初我檢舉的項目包含"引戰",但tytony板主以"人身攻擊"來判,
即使改判也未提引戰問題, 是"根本說瞎話"沒有引戰的問題嗎?
基本上, 我想板主群花了這麼長的時間改判, 想必不會再改第2次了,
再改可能板上會暴動
但就算修改板規, 這次改判仍存在邏輯問題, 判決標準也變化了,
個人著實感到遺憾
但我會尊重這次改判, 不再上訴
畢竟一堆人想找我麻煩, 板主群一定收到很多檢舉, 正傷腦筋怎麼處理
我就不另增板主群困擾了,
況且Jasy板主身兼小組長, 即使上訴也得回避轉審, 很麻煩的
只是要讓板主群知道, 這次因為keroromoa人氣高, 輿論可說是一面倒
坦白說, 很多板友只是瞎挺keroro, 不理會邏輯及板主固有標準,
但板主群受到輿論壓力, 可能會讓判斷力降低,希望以後能以此當做一次經驗
板主群辛苦了, 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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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為信件說明與內容, 謝謝群組長.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引述《sitos (麥子)》之銘言:
: : 作者: airua (AU) 看板: Acad-Affairs
: : 標題: [申訴] TY_Research板主群判決不公 0819
: : 時間: Fri Aug 28 16:23:30 2015
: : 本人對於該改判之理由有意見, 去信反應不見回應與再次改判
: : 本已聲明不申訴此案件, 但板主群判決標準一再過於偏頗, 只好一併提出申訴
: 請 airua 板友說明「去信反應」之信件內容。謝謝。
作者: canandmap (地圖上的流浪者)   2015-09-11 00:35:00
自己看看吧:http://goo.gl/aUlCVi 根本不構成人身攻擊http://i.imgur.com/rPNVnbF.png「很多板友只是瞎挺keroro」這個一面之詞也能當成上訴理由?你不過是不接受自己言論有爭議被針對批評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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