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申訴案件,小組長FECer未處理

作者: MRZ (臺大歷史系教授......Orz)   2016-09-01 11:07:42
※ 引述《Oldwood (老木)》之銘言:
: 又過了幾天,我想再等FECer也是無用,群組長可以逕自處理嗎。
: 我猜FECer對你也是無回應吧。因為我曾在8/17, 25, 27寄信三次,也是毫無回音。
: 組規規定一定要先申訴過才能罷免版主,我也是很無奈才一直催FECer。
: 我猜此規定是為了防止鄉民胡亂罷免。不過我照規定走,小組長卻不處理。
: 對了,組規沒說申訴後一定要有「判決」,才能提出罷免。我可以不待判決提出罷免嗎?
: (這個問題我寄信問過FECer了,沒有回音)
: 如果可以,就不麻煩群組長幫忙判決。
如果你想要罷免小組長,請注意置底的群組規定:
九、小組長免職
2. 透過投票罷免小組長,由群組長於群組組務板舉辦投票,須滿足下列程序。
a. 投票申請人需詳述發起罷免之原因,並發表於群組組務板。
若有匿名發起申請之需求,請寄給群組長後,由群組長轉貼至群組組務板。
b. 投票申請人與投票人皆需為該小組之板主。
c. 投票時間至少一週。
d. 投票選項有三項 (1) 贊成 (2) 反對 (3) 無意見。
e. 罷免通過之門檻為 (1) 贊成票 > 反對票 且 (2) 贊成票 > 1/4 該組板主人數
所以就算您想要罷免小組長,必須先說服小組內的版主們.
當然群組長也有權直接將小組長予以免職,但FECer違反群組規定的行為必須先符合
本版置底的群組規定.然而FECer的行為就算有些不妥,但目前應該還沒到對小組組務
管理造成重大危害.最起碼我沒辦法證明他現在這種管理方式已經讓他的小組內出現
無法管理的情況.
作者: Oldwood (老木)   2016-09-01 11:11:00
MRZ你誤會了,我無意罷免小組長。我現在要求的判決和罷免都是針對版主我對小組長的不滿只來自他遲不處理,但還沒到希望罷免他的地步不明白為何你跳到「罷免小組長」的話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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