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BoardCourt 看板 #1O7CHM1K ]
作者: mousepad ( ) 看板: BoardCourt
標題: Re: [申訴] MRZ群組長科研組隱板所辦選舉問題
時間: Sat Nov 5 01:24:35 2016
補充裁定併同說明:
1.
MRZ群組長在#1N6keHb_ (AboutBoards)、#1N6kcm0J (Acad-Affairs),
對於國家研究院群組所轄科學研究院小組之小組長任命中,
涉及Jasy君卸任小組長之
「前小組長Jasy的職務跟權限也已完全交託給新任的兩位小組長」字句,
違反國家研究院群組組規#1LlDa4-c (AboutBoards)中,
第九章第一條「小組長自願請辭時,請至群組組務板申請」的規定。
基於尊重資深小組長、
基於組規的規定、
也基於尊重準備自願卸任的小組長對繼任者穩定行使職權後再遞出辭呈的規劃,
裁定#1N6keHb_ (AboutBoards)、#1N6kcm0J (Acad-Affairs)中,
關於Jasy君卸任小組長的部分無效,
Jasy小組長即起復職。
2.
目前國家研究院諸多案件,
均與MRZ群組長擱置堪稱相當完整的組規(或本板裁定),繞道而行有關。
MRZ群組長已因此受到兩次警告。
這次的部分即使我願意再次善意解讀成MRZ群組長與Jasy小組長間溝通的誤差,
但Jasy小組長沒有辭職就「被請辭」是明確的事實,
真的要請MRZ群組長確實熟悉組規啊......
3.
Jasy小組長有權於兩週內,對其遭不符程序卸任至今六個月期間,
kissinwang與annechu小組長所作出之組務規劃重大裁定中認為窒礙難行者,
提出疑義,但必須併同具體理由。
J小組長提出疑義與具體理由的組務規劃與裁定,
暫時失去效力,
待目前的三位小組長以合作為前提討論、修正後,重新推出,或撤回。
J小組長未於兩週內提出疑義的部份,
其效力維持不變。
4.
不到三個月前的#1Nj1ofED (BoardCourt)中,
我解釋關於同一看板超過一位板主時,
每位板主都負有與其他板主「有效溝通、一起合作」的精神,
在一個小組超過一位小組長時,當然也適用。
該小組目前處於有兩位小組長難以合作的狀況,
Jasy小組長回任後、至Jasy小組長認為可以放心交接前,
奇數位小組長的組合,
對於難以決定的事項終應產生的一個最終決定,
應有些微幫助。
但即使最終決定產生了,
在討論過程中,
小組長是否確實有意願、有能力「有效溝通、一起合作」,
仍然是必須受到檢視與評估的基本義務。
為了了解過去幾個月的爭議中,到底出了什麼問題,
在此也指派最資深的Jasy小組長不定時向MRZ群組長報告小組長間合作狀況。
MRZ群組長在尚未解除站長對其管理該小組能力的疑慮前,
必須、也僅得依照Jasy小組長的明文報告與建議,
行使國家研究院群組組規#1LlDa4-c (AboutBoards)第九章第三條中
賦予群組長對該小組的相關權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