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sitos (麥å)
2017-04-16 00:56:361. 新增板主的部份,小組長可依規定行使板主任免權。至於是否違反群組規,
將在 #1OyDTpz8 (AboutBoards) 一案處理,在此不另作處置。
2. 小組長具有板務緊急處理權,故在有必要時將自己設為板主作適當的板務處理,
並未違反規則。若 Paulnewman 小組長之處置有違規之處,請另外發文檢舉。
3. 依據群組規 十一、看板管理原則:
5. 各板之板規於公告時立刻生效,但是否須向小組長報備由小組長自行決定。
各小組之組規於公告時立刻生效,請於公告後轉錄至群組組務板向群組長報備。
各小組之組規於公告時立刻生效,故小組組規不需先經過群組長審核。
若報備後確實有發現小組組規之訂定有不妥之處,會再與小組長溝通。
4. 其餘無具體證據之「推測」不予回覆。
作者:
antiasus (41華誕,生日快樂!!)
2017-04-16 00:57:00謝謝群組長裁示. 這第4點頗值得玩味XD
推一個別再推測啦 已經有很多版友請g的文章別再推測 還是一樣
作者:
antiasus (41華誕,生日快樂!!)
2017-04-16 01:01:00補推.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6 01:06:00原來小組長真的還沒跟群組長討論過[自己訂的規則]。難怪會這樣。唉~~~~罷了罷了。不過,如果立即生效,卻又在後來被發現不妥,請問群組長,這樣,不是很耗時費力嗎?為什麼不先與您討論,再公告實施呢?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6 01:24:00回覆Der大,在下討論的是[適切性]。有時候,已經做出的處置很難再回復。這就是在下問這個問題的關鍵點。
作者: BigCat 2017-04-16 01:25:00
「場面是自己做出來的」,信哉。
作者:
antiasus (41華誕,生日快樂!!)
2017-04-16 01:27:00那為什麼不是送台大或教育部審核過才准施行?:p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6 01:29:00ant大,是因為小組長太多小手段了,而群組長並沒有,這樣的回答,您滿意嗎?
作者:
raio (太極主人)
2017-04-16 13:51:00版上洋洋灑灑。難道。在下。還。需要。再。寫。一遍。不。要。為難。在下。這個。老人。好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