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該版沒違規事實是不宜水桶的,
#1OyZC4w6 (AboutBoards所為的不受歡迎使用者宣告,在八卦版鬧得沸沸揚揚除了站長,小組長和群組長到底有沒有權限可以宣告某位使用者為不受歡迎使用啦?水桶處分依據站規(版主相關權限),明明就是處理違規的推文或文章。若沒有違規的文章/或推文而擅用水桶,到底是不是濫權啊?公告不公告已經是其次問題,到底能不能水桶才是大問題。建請群組長針對「不受歡迎使用者」宣告權限和處置一事詢問其他站長及法務部站長的相關見解。另請站長/代理群組長有空時蒞臨一下BM板,謝謝您。被水桶的人自己不出來申訴的話,就沒人幫得了。自行斟酌檢舉雞有此疑問,該不會是又有受遭殃的人吧?被宣告不受歡迎的人,到底各收到幾份水桶通知信?都公告要水桶了,如果卻又都沒進行水桶,那這個規定根本形同虛設,甚或窒礙難行,難道不需要修改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