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的回答是
兩篇受處分之文章皆以 [問題] 類發表,且有違規情事,
因公告要求修正後未予修正,故依據公告收入精華區備查並刪除。
完全的答非所問 因為我們的文章就不是用(問題)發表
你如果看太快沒看清楚 那我多強調幾次好了 我們的標題是:
[建議]~[建議]~[建議]~[建議]~[建議]~[建議]~[建議]~[建議]~[建議]~[建議]
看清楚了嗎?
所以你硬要說我們的文章是以問題類發表 能不能請你至少附上舉證責任
不要空口說白話 請把精華區的文章調出來 證明我們的文章分類最終版本真的是
(問題)而不是[建議]
否則就是偽證誣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