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lovedog0731 信箱]
作者: lovedog0731 (阿優)
標題: 小組長你好
時間: Wed Oct 30 13:58:52 2013
小組長你好
不知道你有沒有收到我昨天寄給你的信呢?
我今天在群組板找到一篇文章
#1IMaiY84 (About_Life)
文章末段,群組長提及:
"且群組認為本案,在使用者始終未說明為同一人的情況下,自應交由帳號部查詢,
板主 camry2006 再依判決結果於看板做出處分,可避免判決上的爭議。"
以上為群組長建議camry2006於處分前應充分確認疑似違規行為人之違規行為再行處分。
我的案件,高雄板主camry2006明顯未聽從群組長的建議而在完全沒有證據的情況下
判定本人收取佣金
煩請小組長費心,依據本人提出之佐證比對高雄板主完全無提出證據
以及群組長之建議,考量是否更改判決
麻煩小組長了。 感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