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_SecretGard 小組長判決

作者: ACCR (優家包子~*)   2014-02-28 18:31:52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5. 看板監督權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申訴人:ACCR
申訴之小組長:jobli
申訴事由:
對於心情小品集組務板小組長的判決有所不服。
#1J1Wh7mY (L_SecretGard)
(一)
依據組規(附件1):
7.組務不受理各板判決超過三日之申訴案。
而小組長判決為(附件2):
(1)超過三日,小組不受理
(2)版主警告乙次
此案超過3日,組務應不受理,也就是不介入板務判決,也就是申訴案狀況為不受理。
而現在實際情況仍為受理,名義上不受理,但實質上卻有懲罰。
我願意針對這問題進行板規修改,也願補充警告公告及與小組長討論。
且群組長第六點也是提及:
「就群組的判定,亦屬「人身攻擊」的推文,依站規,板主
需作出處置,若無板規可依據,仍應加以警告制止。」
我確實有警告,雖方法不夠公開透明,但是有作為不等於沒作為。
而被警告之板友於警告後亦未再度人身攻擊違規。
板規本身就是會有變動修改,根據以往案例作修改,來使板規更加完善。
也如同群組長於BM所說應改進之處,才因這次事件看見板規的盲點。
不過要因板規漏洞以及盲點,以致懲罰性警告的結果,個人覺得不服。
另外根據組規:
6.申訴前請備妥相關證據或引用條文,未備妥者按亂訴論,依規定處理。
8.與板主往來信件必須公開於組務板,若經修改則不以證據視之。
檢舉人在相關證據方面並沒有附上完整信件,
並聲明板主回檢舉人信時並未寄信警告違規者,於事實不符,
容易產生誤會,認為是板主未做任何處理,在組規6跟8也說不過去。
組規:
10.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禁止於討論串發文,
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而jiaxu非當事人卻發文討論,雖自刪,已於系統重啟時刪除,
小組長未對此位處置。
小組長在此案中僅聽信申訴者一方說詞,未盡查證事實,多次解釋也不接受,
僅有群組提出疑慮時才願意接受板主提供其他相關事證,違反組規處亦尚未處理。
也對板主有歧視意味發言,
#1J0D90pv (BM) 此篇文章中曾推文提及:
類似"我看他不過是個小女生,竟然上來討救兵"等歧視話語。
當下保留不及,已被原作者編輯刪去。
我提出諸多溝通,小組長卻一再無視,一再預設立場認為對該板友不友善,
而對板主有所成見。
(二)小組長的判決中,認定板主「黨同伐異」,這句成語我本來不了解其意,
經查詢教育部字典,得知為:結合同黨,攻擊異己。
可是我人身攻擊部份信件早已警告,並沒有結合同黨攻擊異己。
若要說異己,去信警告的才是異己,板主從頭到尾沒有對U板友作出處分。
還是很感謝小組長的指導,此申訴文僅為對此案判決結果,個人覺得不服。
也麻煩群組長了,謝謝。
附件1:判決結果
附件2:[公告] 心情小品集組務板管理暫行條文
附件3~8:與小組長信件往來
作者: UYC (靜心)   2014-02-28 22:32:00
群組長:我是在事發後 經板友們的提點 才發現ACCR過去對人身攻擊檢舉都有公告處理 所以又重新與她溝通 問她理由 但她回答的原因都與過去事實不一致 而且是她自己叫我去跟組務檢舉 也因為在板上與信件溝通未果 在我尋問到申訴管道後就對她處置不當等作法提出申訴 附上一二月溝通未果的信件是"完整"的!再者 她指控小組長預設立場 卻沒有檢視她自己 她就是用自己的成見和預設立場亂引用我的推文段落 還私自斷章取義po在公告文裡 害我被一些板友們誤會 我為此耐心的與她溝通N次 她最後卻是無視不回應讓身為原作者的我感到很不受尊重 從未見過會亂引用我文章卻又堅持她個人看法的板主!甚至如小組長所言 她還另外po文公然批判我的文字 但對人身攻擊、不停漫罵我的板友們之文字卻隻字不提被霸凌一週以上的我想順便請教 是否板主可以仗著自己的身份 就可以公然亂引用板友的文章還m起來 讓原作者的文意被誤解?並且還要被一個板主公然po文批判 拿她私交的朋友出來做比較 甚至還說該文開放討論(在事件已吵了八天後)!倘若連板友們都認為板主在此事件沒有公告任何違規者、卻只批判我的用字之作法很不公不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2-28 23:06:00
花了半小時推這文 怨氣很大唷!
作者: UYC (靜心)   2014-02-28 23:06:00
當而感謝小組長的公道處理 不解為何只有她本人不覺自己有錯 特別是她常常在私信和板面上給不同板本的理由 作法難以令人信服!
作者: jiaxu (Σφ^ξ)   2014-03-01 06:10:00
群組長:因我為申覆事件中的關係人,是於此推文表示意見。板主在板上的公告#1J059chR (CATCH)以:「此公告禁止回文也請勿另開新文討論,以免造成板面混亂。」為由,禁止板友對板主嚴重偏頗的板務處理另外為文討論,並說:「以下為補充說明及道歉,我只回應這一次說明,不然怕又會繼續有爭論。」之前卻到組務板針對板友已定讞的申訴作補充說明,惟就板主的說明與所提事證看來,似乎只是想點名UYC不該對自己令人瞠目結舌的不公正處置進行申辯而已,但沒有提出任何可信的理由支持自己的補充;畢竟使用者本來就有權利對板主的不當舉措提出申訴,板友亦於知悉申訴管道後隨即提出,並無故意延宕的情況,況對於申訴,板規並無限制提出之期限,且在板主沒有任何公告,而是打算以私了的方式解決爭議的情況下,板友究竟能對板主的什麼舉措(沒有判決、沒有警告,只有私信)提出申訴?根本自始就沒有可以作為申訴的標的存在!板主一面在板上禁止板友為文討論自己不公正的板務處理,但他方面就網路霸凌卻不加不禁止,甚至還投身製造不利於受霸凌板友的輿論。對於這種情形只能說,板主主持板務、處理檢舉真是迅速又「友善」,只是這都只是對於意見與自己相仿的板友才能享有的待遇。萬一意見與板主不同,即便申訴成功經小組長指正,板主還是可以推拖一週以上的時間,遲不處理原先不當的處置。甚至在板友理性檢討板主的缺失後,還至組務板試圖「澄清」(實為誤導)對自己不公正處理板務的批評,企圖推翻板友的申訴案,這在在都顯示板主毫無檢討自己錯誤的誠意。希望群組長能小心明辨,不要為不實言論所混淆!另外,針對板主企圖私吞P幣未遂的事情,群組長或小組長是否有必要處理一下?有此種蒙蔽板友的行為難道還適宜繼續擔任板主?
作者: UYC (靜心)   2014-03-01 15:40:00
群組長:我想再重申兩點-1.我跟小組長申訴的是ACCR處理不當與她的判決是兩回事 2.她不只公然批判我 還拿她的好友出來做比較而她好友卻也是其中po文批判我的人之一 已跟我承認她當時po的目的是要影響板眾 所以用詞不友善不客氣 想把我趕離CATCH板 這樣對我的人很多 ACCR過程中從未阻止 直到8天後才po文卻說她好友講話委婉 故意和我比較 讓我深感戰意 而且她m的文章裡 其中有人是公然酸我 推文下也有一堆漫罵 但板主卻m起來 而議題理念和我相近的板友寫的文章 包括我的文章被很多人推文說寫的好的卻一篇都沒被m!這麼多明顯的黨同伐異之舉措 她卻完全無視 還想否認小組長的判決 身為板主公開po文批判我(被霸凌者)是事實 但我卻看不到此板主對她侮蔑我的言行有任何歉意 如同板友所說小組長只給她一個警告都還無法彌補她所對我做的一切不當舉措下的傷害 請教群組長 一個毫無檢討自己之意的板主真的適合管板嗎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4-03-01 17:44:00
(去信)提出警告是身爲板主的你爲維持板面秩序應盡的責任跟什麼異己或同黨有何干係?
作者: ganbaday (低調)   2014-03-02 02:36:00
推文不累嗎...你們可以回文舉證論述的呀(當事人的話)兩邊都是一些主觀陳述,都沒舉證證實自己論述= =a
作者: UYC (靜心)   2014-03-02 02:44:00
@ganbaday:我講的證據全在板上 若我可以在此回文舉證 我可以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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