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2)小組長請辭
附件:
依據 #1K29HWzx (L_LifePlan)
9/05 Leepofeng □ [檢舉] 板主smart1988放任資料外洩
本人不查,放任申訴人 amateratha 文章含有使用者 MrE 的個人資料的連結未即時砍除,
以及含有使用者 Leepofeng 工作性質及內容的簽名檔未予以制止,
經當事人檢舉後自承確實失職,請辭本項職務之。
遭檢舉之兩篇文章已稀悉數砍除。
第一篇文章的連結為申訴人amateratha提供佐證之用第二篇文章的簽名檔並未含任何可辨識的個人資料小組長並無犯錯 希望群組長能予以慰留
作者:
wangseja (閣樓上的王子)
2014-09-05 11:53:001F你根本案有和關係啊?整個案子真的很詭異 21:21發文說組務要主動查察[個資疑似遭洩漏],然後21:50就決定下處分公告,會不會太扯?這我看半天才了解幾個法律關係欸小組長無論是否請辭,撤銷這種複雜案件卻速判公告才是
該案於9/3提出,組務偵查了一天後做出決定,不算短
作者:
rocfrank (roc_frank™)
2014-09-05 12:46:00沒事捲入謎雲般的商業糾紛 結果被人以彼之身還施彼身道
作者:
VOT1077 (Arsene 風之谷衛鷹 )
2014-09-05 15:23:00^^辛苦囉
作者:
amateratha (ä¿éšªçš„å°æœ±)
2014-09-06 15:22:00wangseja你還有臉講話啊?!這整件事情就是你跟Leepofeng兩個人推託卸責惡意讓我的個資外洩將近一年!群組長你之前放任Leepofeng用重述他人姓名就可以永久水桶本人一事,你自己也有疏失,現在Leepofeng惡性重大導致他被強制解職,現在誰來還我的清白?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06 20:52:00
有沒有這篇義正嚴辭下一篇自打嘴巴的八卦?
作者:
amateratha (ä¿éšªçš„å°æœ±)
2014-09-06 22:03:00自己不先弄清楚判決書是誰貼到版上的,怪我嗎?想當正義使者先學會看清楚文章還不遲!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07 00:55:00
我好怕喔,寫信來說要我不可以說你不對,不然不要怪你沒提醒我,怎麼看都讓我心生畏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