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小組長擔任板主看板 申訴是否需要迴避?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4-07-30 12:57:38
※ 引述《GeminiMan (GM 名偵探摳男)》之銘言:
: 經詢問板務站長 okcool ,同前法務 JasonBourne 意見,
: 若小組長同時為該板的板主,同屬看板管理者一方,需利益迴避,
: 由群組裁決該板之申訴案件。
: 案例一有解釋錯誤之處,請見諒。
: 若該板僅有一位板主,可援引
: #1Ck8NgEt (About_Life) [轉錄][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
: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
: 小組長代為處理 」
: 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
: 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 ※ 引述《hateOnas (你好嗎 找到你的幸福了嗎)》之銘言:
: : 請問群組長
: : 小組長擔任看板板主 對於自身的申訴案 小組長應該迴避
: : 那
: : 小組長擔任看板板主時 該看板其他板主之申訴案
: : 小組長是否需要迴避由群組長裁定?
: : 有看到 beauty 看板 其他板主之申訴案 群組長迴避請板務站長下來裁定
: : 或是有的人直接到板務站漲板 請站長裁定的案例
: : 但是 最近一年 也有看到 某小組之小組長 沒有迴避 的案例
: : 2012
: : ● 5283 s 212/01 luminosa □ [申訴] VOT1077說板主可判自己被檢舉案不用迴避
: : ┌─────────────────────────────────────┐
: : │ 文章代碼(AID): #1GkY4dvi (About_Life) [ptt.cc] [申訴] VOT1077說板主可判?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354375463.A.E6C.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43 Ptt幣 │
: : └─────────────────────────────────────┘
: : 2013
: : ● 5477 1 8/25 Jaies □ [問題] 小組長迴避問題
: : ┌─────────────────────────────────────┐
: : │ 文章代碼(AID): #1I6FD61I (About_Life) [ptt.cc] [問題] 小組長迴避問題 │
: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About_Life/M.1377366854.A.052.html │
: : │ 這一篇文章值 17 Ptt幣 │
: : └─────────────────────────────────────┘
群組長 依照
┌─────────────────────────────────────┐
│ 文章代碼(AID): #1JrzpA9B (BoardCourt) [ptt.cc] Fw: [申訴] 不服表特版版主 │
│ 文章網址: http://www.ptt.cc/bbs/BoardCourt/M.1406655690.A.24B.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0 Ptt幣 │
└─────────────────────────────────────┘
● 690 ! 9 7/30 neris 轉 [申訴] 不服表特版版主ffwind之判決
推 mousepad :本站因管理人力因素,由組務人員兼任 109.52.134.95 07/30 03:33
推 mousepad :板主情況所在多有,小組長、群組長並 109.52.134.95 07/30 03:33
推 mousepad :不需要迴避所任板主之看板的申訴。 109.52.134.95 07/30 03:33
推 mousepad :況且小組長、群組長不管是否擔任看板 109.52.134.95 07/30 03:34
推 mousepad :板主,一般而言都較一般看板板主(即 109.52.134.95 07/30 03:34
推 mousepad :使其所任板主之看板的其他板主)有 109.52.134.95 07/30 03:35
推 mousepad :不同的位階與考量,因此若非其本人受 109.52.134.95 07/30 03:35
推 mousepad :申訴,不需要迴避其所管理看板之其他 109.52.134.95 07/30 03:35
推 mousepad :板主受申訴的案件。 109.52.134.95 07/30 03:36
→ mousepad :是故,本案請G群組長/小組長直接受理 109.52.134.95 07/30 03:36
→ mousepad :並自為裁定即可。 109.52.134.95 07/30 03:36
現在小組長不用迴避了?
站務站長講的是"一般"
這樣真的不會有球員兼裁判的情況發生嗎?
是不是可以至站務站長板詢問兩位站務站長的意見
還是那樣算是特殊情況可以上訴?
作者: GeminiMan (GM)   2014-07-30 14:26:00
兩個站長給的解釋確實不太一樣,可能得再問看看。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4-07-31 16:15:00
說顛倒了吧!!照這權利義務規範,小組長與版主為同一人,才需要迴避。除「該看板之版主」為該組長時 不等於 該組長為「該看板之版主」。除「該看板之版主」為該組長時的版主,應該是「涉及版務爭議」的那位版主。這樣的解釋是合理的,因為若板務判決是他判決(或是被申訴的是他),若這位版主剛好也是小組長,就應該迴避,因為總不可能自己身為小組長,否決自己身為版主所下的判決,或是自己身為小組長判決也是自己的版主。個人認為 板務站長 mousepad 以 小組長本身有無受申訴 來做是否需要迴避的標準,尚屬合理。嗯!!既然連站長的解釋都有所不同,那就只好等站長們再作統一的解釋了。
作者: Fengyeh (會社)   2014-08-02 08:52:00
雙英精彩連線,建議採取批踢踢潛規則的見解來辦理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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