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1. 小組長開板權
2. 組規制定權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materatha
申訴之小組長:smart1988(已離職,該版目前已無小組長)
申訴事由:6
smart1988宣稱本人於L_LifePlan洩漏他人個資,
但並沒有給予明確的解釋,就直接給予本人永久水桶的處分,
這等於完全斷絕本人日後合法申訴的權利。
而且本人於該版的申訴案並未調查與執行完畢,如此斷然損害本人的申訴權未免太過份!
另外本人並沒有在該版的任何文章之任何地方,
洩漏任何人的可供辨認真實身份的資料,
此處份嚴重失當。
本人希望群組長明察秋毫,恢復本人應有的使用權限,
並協助調查惡意抹黑本人洩漏個資之Leepofeng,之前以同樣藉口栽贓本人違規,
(該人宣稱我以其他使用者已經主動公開在版面上的名字稱呼他,
叫做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姓名,然後給我永久水桶,請問這種藉口可以看嗎?)
處分本人於Insurance版永久水桶一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