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_LifePlan版前版主smart1988處分失當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06 15:20:54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1. 小組長開板權
2. 組規制定權
3. 板主任免權
4. 板務緊急處理權
5. 看板監督權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7. 特殊事由之板務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amateratha
申訴之小組長:smart1988(已離職,該版目前已無小組長)
申訴事由:6
smart1988宣稱本人於L_LifePlan洩漏他人個資,
但並沒有給予明確的解釋,就直接給予本人永久水桶的處分,
這等於完全斷絕本人日後合法申訴的權利。
而且本人於該版的申訴案並未調查與執行完畢,如此斷然損害本人的申訴權未免太過份!
另外本人並沒有在該版的任何文章之任何地方,
洩漏任何人的可供辨認真實身份的資料,
此處份嚴重失當。
本人希望群組長明察秋毫,恢復本人應有的使用權限,
並協助調查惡意抹黑本人洩漏個資之Leepofeng,之前以同樣藉口栽贓本人違規,
(該人宣稱我以其他使用者已經主動公開在版面上的名字稱呼他,
叫做未經他人同意公開他人姓名,然後給我永久水桶,請問這種藉口可以看嗎?)
處分本人於Insurance版永久水桶一案。
作者: Judicial5566 (司法5566)   2014-09-06 18:37:00
那篇文我有看到 你的文章連結有處分書 處分書內容有MrE跟MrE的真實姓名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06 20:47:00
如果s判定mre那篇貼判決文的文章洩漏你個資,同樣你檢舉l的文章一樣有那篇判決文,沒道理別人貼不行你貼就可以吧!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06 22:00:00
恕我直言,我的連結內根本沒有MrE的姓名然後講難聽點,如果要說判決書洩漏什麼MrE的名字,先搞清楚,判決書全文是MrE自己張貼到ptt版面的,他自己公開的內容如果有他自己的名字,怪我嗎?你們搞清楚點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07 00:59:00
所以你寫那種警告信來是打算告我哪一條?還是要找人處理我?講清楚啦!順便跟你講,我跟56的言詞別說公然汙辱,連誹謗都沒沾上邊,如果你要無端興訟,先想好你自己被反訴的可能性另外我更正一下mre貼判決書,你貼的網址中的是起訴書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07 21:48:00
喔?原來如果告知你真相,仍持續要胡說八道,不叫誹謗喔?要當正義使者回去再練練,搞不清楚管啥閒事!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07 22:18:00
你刑法老師知道你這種說法都要哭了突然好心提醒你一下,如果不懂就要說,建議你去買本鄭逸哲或林鈺雄的刑法來看,免的自己腦補構成要件,很好笑
作者: amateratha (保險的小朱)   2014-09-10 16:17:00
比起只會在那邊胡言亂語的人,誰該去看書呢?
作者: eggyuttk (絕對㊣公-道-伯㊣公道)   2014-09-10 17:38:00
怎看都是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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