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有關版主刪文的權利及版規溯及既往

作者: busha (有事直接找我)   2014-11-12 19:54:26
※ [本文轉錄自 busha 信箱]
作者: busha (有事直接找我) 看板: L_HappyLivin
標題: [問題]有關版主刪文的權利及版規溯及既往
時間: Wed Nov 12 14:48:46 2014
在發此篇文章前,本人以詳閱本版以下文章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文章代碼(AID): #1IX9-FfJ (L_HappyLivin) [ptt.cc] Re: 關於鎖文權
文章代碼(AID): #1JIaHZuR (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重申組務立場
文章代碼(AID): #1I-vdJka (L_HappyLivin) [ptt.cc] [公告] dgc申訴案 (含相關內容)
所以先針對 鎖文權 跟 刪文權 及組務立場提出一些問題,
以下白字為摘錄 [公告] 重申組務立場,紅字為個人詢問事由。
先從版主的權利義務談起:
一、小組不介入看版討論內容:
屬討論面向問題,請於版上處理,小組不處理意識形態類申訴。
簡言之,不要到小組來討論看版事務,你可以去版面討論,不是在小組討論。
如果版友覺得版主對某議題不公,你可以發文看有沒有人支持你的論點。
如果人數夠多,你也可以發起罷免,然後選出你覺得公正的版主。
小組長不會去管版主怎麼管理看版風氣,那是版主的權力。
站方的立場就是,版務就在看版解決,勿拉高到小組或群組。
所以小組立場就是除非違反站規,不干涉看版討論方向。
二、小組長不干涉版主標準:
也就是不要來申訴什麼雙重標準或版主心證的問題,
只要版主依版規所產生的處份均是合法的處份。
依據: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再來引用站方立場:
三、小組長絕不包庇版主,也不縱容版友:
小組長服務小組及帶領小組發展,不代表要和版主沆瀣一氣或無條件背書
很多版主所謂的溝通,大多是要求我接受他的看法或意見。
可是給他的建議卻大多置若罔聞,另有某些版主作法實有可議。
如辦理投票後卻不依投結果辦理,強行以自身想法執行。
或版友持反對意見即以水桶限制言行,或條文未列入版規就援用水桶。
或以版主身份公開評擊版友等行為,被判決警告有何不當?
或以版主身份公開評擊版友等行為,以上理由大多以為方便看版管理等理由為之。
惟職竊以為不能以方便版主管理,就方便版主任意施為。
但如果是閒著沒事想找版主麻煩來小組亂申訴的,小組也不會縱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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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整以上內容,本人提出下列看法:
一、站務跟小組卻實附予板主很大的權力義務規範,在執行權利與義務時,為了避免偏頗
不公正,故訂定版規奉其執行。
二、所以當某個議題在版上並未違反板規,且屬爭議之議題,試問板主是否能依據:
文章代碼(AID): #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二、權限:
(1) 看板文章管理權:
板主有權判定該板的文章是否適當在板上張貼。
逕與將文章刪除。
其是又否構成
三、小組長絕不包庇版主,也不縱容版友:
或版友持反對意見即以水桶限制言行,或條文未列入版規就援用水桶
另外小組長只提及水捅但其刪文是否包含在內
三、有爭議之文章,在新的版規增訂後,是否可溯及既往,刪文及水桶。
作者: chingfen (疾風勁草)   2014-11-22 17:59:00
跑錯小組,又跑來群組,這是跑錯地方的"申訴"。
作者: busha (有事直接找我)   2014-12-01 16:33:00
沒跑錯..我要向群組申訴小組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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