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文轉錄自 Drbigbird 信箱]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標題: Re: 退回文章((末溝通逕行檢舉劣退水桶) <Drbigbird>)[檢舉] obov
時間: Sat Nov 21 22:58:24 2015
我回完公告,你如果想告,就請去群組吧
反正我只按規定來,不管他行為對不對
你的檢舉有二案
第二案你有沒有寄信給他,有沒有72小時
你拿第一案的信來說,沒有意義
你第二案有檢舉?有溝通?沒有就是劣退水桶
至於第一案的部份我正在打判決,你不滿意請至群組反應
※ 引述《Drbigbird (大鳥博士)》之銘言:
: ※ 引述《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之銘言:
: : 那篇19號PO的,你的信是那天寄的
: 那請小組長針對我所敘述的說明一下
: 使用者寄信給版主,版主最後一次上站72小時內應回應
: 使用者(DRBIGBIRD)寄信給版主(OBOV),
: 版主(OBOV)最後一次上站(11/06) 72小時 內無回應
: 是不是符合 小組長所寫的組規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