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4] 不服l_talkandcha小組長gun5566判決(信件2)

作者: juriolegend (小狙擊)   2016-01-02 21:28:56
※ [本文轉錄自 juriolegend 信箱]
作者: gun5566 (惦惦)
標題: Re: juriolegend的申訴宣判
時間: Wed Dec 30 11:54:36 2015
※ 引述《juriolegend (小狙擊)》之銘言:
: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51441636.A.138.html
: 您的宣判是扭曲事實,民法 第972條 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
: 且我何時說過同性扮家家酒是簡易的玩扮家家酒了?
噓 juriolegend: 同性玩扮家家酒扮婚禮模仿男女家庭玩上癮就能叫做婚 12/18 21:52
→ juriolegend: 姻唷,人類是什麼時候玩稻草玩一玩能夠玩得出真正的 12/18 21:52
→ juriolegend: 鳥巢了? 12/18 21:52
: 請問您知道玩扮家家酒是在扮誰、模仿的對象是何者嗎?
: 同性要樣樣模仿的和男女家庭一模一樣還能扮到合法扮家家酒的地步一點也不簡單耶
: 有哪種簡易扮家家酒需要扮到去政府機關登記才能扮得跟男女家庭一模一樣的?
: 簡易不簡易能用來做為區隔模仿男女家庭的行為是不是玩扮家家酒的標準嗎?
: 以上
我僅能告知您,
(1) 婚姻 → 「二人因結婚而產生互為配偶的關係」,
二個人沒有說明一定要男生還是女生。
(2) 提及我國的民法,才有所謂的一男一女,但您的推文內並沒有所謂的「我國民法」
(3) 如果已經可以到政府機關去記得情形,我想就不適合用所謂「玩扮家家酒」,
這種用詞。
以上,所以駁回您的申訴,若對於本案還有不服之處,還請您逕行至群組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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