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請] Wanted 看板有條件的禁止使用退文處分

作者: GeminiMan (GM)   2016-12-20 00:41:42
一、#13eKiG_T (SYSOP)
2.組長可視情況禁止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須經過群組長認可,以及事前告知組下
板主。
3.板主若要使用劣文功能,必須於板規詳細訂定劣文給予的條件,
若板規沒有相關規定,或是沒有依照板規施行,該劣文無效。
(後文皆以「退文」稱呼。)
群組認為,站規明訂「板主於板規訂定退文給予的條件」。他條站規「組長可
視情況禁止組下板主使用退文」,應在於「板主曾有多次未照板規給予退文」
抑或「板主所訂定板規與本國法律、站規、組規的情況下」始具充分理由禁止
板主使用退文處分。
二、小組長認為,擾亂看板的情況下 (俗稱「鬧板」) 始具退文的條件。然各板的
板風不同,板主對於「鬧板」行為的認定,亦會有所不同。同樣的違規情形一再
發生,就具加重處分的理由。 (如 Wanted 板對於「徵異性出遊」「曖昧聊天
群組」等違規行為認定。) 小組長禁止板主訂定板規給予退文條件,亦涉及板主
「制訂板規權」權利。
三、然小組長考量的亦不無道理,使用者誤觸板規,遭退文處分。未即時處理,致
一次遭退文多篇,該帳號將長時間無法於站上發/推文。小組長可跟板主協調,
非蓄意違規,可酌情減少退文數量 (板主申請消除退文)。如為明顯蓄意的
違規,仍可維持原退文數量處置。
小組長可與板主協調溝通板規修訂方向,如「多位板主共識決議可減刑的制度」。
(板主群可自行討論制訂。)
※ 引述《steve1121 (o'.'o)》之銘言:
: 申請事由(非申請的項目請刪除)
: (9)其他
: 一、依站規「劣文新規範」#13eKiG_T (SYSOP)
:   2.組長可視情況禁止組下板主使用劣文,但須經過群組長認可,以及事前告知組下
:    板主。
:   提出申請。
: 二、近日處理使用者之申訴案件(註一),組務前至 Wanted 看板查閱板主執行板務之
:   情形,與該看板板規之後,組務認為「退文」影響使用者的層級為全站性,然板主
:   針對看板違規行為之懲處應止於看板。使用者違規行為若非嚴重擾亂看板秩序之行
:   為,或違反中華民國法律、站規,則應儘量避免使用「退文」進行板務懲處。
: 三、檢視 Wanted 看板板主群針對使用者進行退文之處分,組務認為有過於使用者實際
:   違規行為,判罰過重,不符合比例原則,與使用退文處分頻度過於頻繁(註二)。
:   然經組務於 2016.10.13 處理申訴案判決字號 D0946與板主溝通時(註三),曾給
:   予板主建議非重大違規儘量不要使用退文處分,必要時可修改板規,至今仍未見明
:   顯的改善。為維護使用者於本站的使用權利,故申請 Wanted 看板板主群應重新檢
:   視板規,非嚴重擾亂看板秩序、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與站規等,禁止使用退文處分(
:   註四)。
: 四、懇請群組長同意本次申請。
: 【註一】
: 為處理使用者申訴案件(退文七篇)
: > 9579 412/08 richard6655 □ [申訴] 不服Wanted板主hghikari退文7篇處分
: ┌─────────────────────────────────────┐
: │ 文章代碼(AID): #1OIKCyS1 (L_TalkandCha) [ptt.cc] [申訴] 不服Wanted板主hg │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481196348.A.701.html │
: │ 這一篇文章值 127 Ptt幣 │
: └─────────────────────────────────────┘
: 【註二】
: 為解釋申請本文中「組務認為有過於使用者實際違規行為,判罰過重,不符合比例原則
: ,與使用退文處分頻度過於頻繁」
: Wanted 看板水桶與退文統計
: ┌───────────┬────┬────┬────┬────┐
: │ │ 水桶數 │水桶公告│退文公告│ 退文率 │
: ├───────────┼────┼────┼────┼────┤
: │2016.08.16-2016.10.12 │ 624 │ 299 │ 325 │ 52.08% │
: │(共57天) │ │ │ │ │
: ├───────────┼────┼────┼────┼────┤
: │2016.10.13-2016.12.09 │ 441 │ 222 │ 219 │ 49.66% │
: │(共57天) │ │ │ │ │
: └───────────┴────┴────┴────┴────┘
: (以 2016.10.13 為分界點,各取 57 日看板執行水桶處分與退文處分之數據。)
: 由上表可以得知,Wanted 看板的退文率近50%,組務認為以「板務懲處」的層級評估,
: 是為一不合理的數字,且退文處分過於頻繁。組務認為一般的板務懲處應止於看板,僅
: 使用水桶處分亦可達到提醒使用者對於遵守板規的重視。另板主若大量的使用退文進行
: 板務懲處,將使用者的一般性違規處全站性的處罰,進而影響使用者使用本站其他看板
: 的權利,是為一件不合理的事。
: 【註三】
: 為組務與 Wanted 看板板主的站內溝通信,若群組長認為有必要,可轉寄至群組長信箱。
: 該溝通信為向板主提出建議,並非命令,組務仍尊重板主對板規的制定權。
: 【註四】
: 為解釋申請文中「故申請 Wanted 看板板主群應重新檢視板規,非嚴重擾亂看板秩序、
: 違反中華民國法律與站規等,禁止使用退文處分。」
: 本文為申請文,非公告文,並未執行,
: 故沒有違反站規劣文新規範中的「事前告知組下板主」之疑慮。
: 若本申請通過將於小組隱板與 Wanted 看板板主群討論七日後,
: 於組務板發佈公告並實施。
作者: steve1121 (o'.'o)   2016-12-20 09:08:00
知道了,感謝群組長的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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