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7-01-25 10:43:23置底文已公布近一年,申訴前就是要溝通。
時間 Sat May 7 03:30:30 2016
│ 文章代碼(AID): #1NBF3SRo (L_LifeJob) [ptt.cc] [公告] 代理期間小組組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LifeJob/M.1462563036.A.6F2.html │
三、申訴:
5.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版務問題請先行溝通,小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戰場。
小組依群組判決,訂定溝通時間及計算方式。
使用者故意不看小組規,逕行申訴,小組深表遺憾。
│ 文章代碼(AID): #1MXKE4TJ (About_Life) [ptt.cc] Re: [申訴] 不服JOBLI 多項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About_Life/M.1451574148.A.753.html │
二、群組及小組都希望於「雙方均已完善溝通過程,亦未達成共識。板友仍無法
服從板主判決。」的前提下,再上訴更高層級,由組務方依案件相關證據及
規定,做出裁決。
「使用者寄信給版主,版主最後一次上站72小時內應回應」如板主勤於板務,
皆間隔三日內即上站,依組規板主未回應即可展延上訴期限。另一情況,則
同此案,板主多日未上站,縮短了雙方溝通的期限,亦限縮板主處理的時間。
群組建議,組規可刪除「最後一次上站」,使用者申訴時以 "寄件備份" 作為
證據,寄件時間推算即可。此作法亦可避免組務和申訴人對於判定「板主
最後一次上站」時間點有所差異。
綜上,煩請群組逕行駁回申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