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點不理解為何小組長要主動幫忙申請?如果被罷免者仍有異議,應該由他自己來申訴吧?但是群組長是交回給小組長判決,為什麼現在小組長又要配合群組長的意見?而且關於罷免理由的論述,早就已經在板務站長那裡討論過了。被罷免人現在故意用這一點鬼打牆,不懂為什麼小組長要跟著打轉...板務站長對於罷免理由的見解:
http://i.imgur.com/CHZGXXL.jpghttp://i.imgur.com/NeG2tn2.jpg意思就是經過小組長裁量後認為可以進行罷免,那就是沒有問題的,也不會影響後續的投票結果。再補群組長的最新判決內容:
http://i.imgur.com/7qo4NHL.jpg被罷免人的答辯權益已經視為放棄了!為什麼持續寄信騷擾小組長後又可以得到幫忙申請復職的機會?這很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