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對L_LifeJob 小組長jobli判決不服

作者: fatslave   2017-06-20 01:51:06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fatslave
申訴之小組長:jobli
申訴事由:
jobli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文章代碼(AID): #1348X47Q (SYSOP)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本人於6月3日遭part-time板angel07以扭曲帳號部之公告文義以及違反之前公告內容,惡意水桶本人540日,6月6日又以不足採的理由刪除本人過往八篇無違規之文章,angel07違反板主權力義務規範及使用者條款,且惡意於part-time惡整本人水桶540日。本人於6月7日於看板《L_LifeJob》進行申訴,應受理但jobli卻判決不受理。
jobli公告判決不受理申訴之理由:
1.板務判決,板主依板規判決,小組不予干涉
此理由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站方明文規定,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2.使用者張貼任何本站有正當理由認為不適當之行為均由板主實施處份
此理由違反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站方明文規定,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本人6月14日已發站內信給jobli,但至6月20日jobli仍未回覆。
此申訴相關證據皆以轉錄方式轉錄至組務板,
[公告] 組長權力義務規範
文章代碼(AID): #1348X47Q (SYSOP)
此規範明文規定,而不是違反權力義務規範無故不受理。
使用者對板務有所問題或爭執時,可先找小組長幫忙解決。
(3)裁決權:
組長有裁決該小組所有有關板務爭議之裁量權,除該看板之板主為該組長時,該
組長需要迴避裁決,交由上層之群組長或是站長處理之。
(7)看板監督權:
組長有權對該小組內看板進行監督之工作,並且對於違法之看板提出警告。
三、義務
(1)小組長不得拒絕有關之正當板務處理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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