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steve1121) Re: [宣判] StepFather 申訴 CCRomance/P55555 案

作者: P55555 (大仁)   2017-09-17 22:15:07
※ [本文轉錄自 P55555 信箱]
作者: P55555 (大仁)
標題: Re: [宣判] StepFather 申訴 CCRomance/P55555 案
時間: Sun Sep 17 22:01:21 2017
原來如此,原來如此,
光看那封信的內容,
你就有辦法這麼神通廣大,
了解我的意思。
※ 引述《steve1121 (o'.'o)》之銘言:
: 其實我不明白你於信中說的「未依程序處理」的部份是指違反組規的那一條?
: 另針對組務處理申訴案的部份,若組務對於案情內容無法直接做判定,
: 才會請板主或當事人至組務板提出說明,
: 組規並無規定使用者提出申訴案後,一定要板主至組務板提出說明後,方能做出判決。
: 若板主仍不服組務判決,請先解除使用者水桶處分並公告撤銷處分後,
: 可至 About_Life 板提出申訴。
: ※ 引述《P55555 (大仁)》之銘言:
: : 該信件是我對於該申訴者的"回覆"
: : 而不是"對組務的陳述意見",我認為你判案未依照程序,
: : 請回信說明,你如何判斷和認為我已經對於本案陳述意見了?
: : 該回覆信係在申訴案之前發生的,申訴案還沒發出,
: : 怎麼可以把該回覆信函當作是對申訴案的陳述意見?
: : 申訴案提出後,我有對於該申訴案做任何陳述意見?
: : 你這樣會不會有點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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