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問題] 有關steve1121小組長所提分身認定案

作者: GeminiMan (GM)   2018-01-15 22:36:45
一、小組長 steve1121 所提多重帳號查詢案,為送查帳號有違規情事者,
應適用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二-2,而非 二-1,
故不需以相同 ip 位址作為基本佐證。
可從 #1QHqtA6q (ID_Multi) 案件得知,帳號部仍會受理查詢。
「看板行為相似」包含檢附相同的圖片 (提告的三聯單),講述同一人
的事蹟,確實可能讓板務人員懷疑為同一人,故才需移送帳號部查詢,
始能確定是否為同一個人。
二、無論是否移送帳號部查詢,使用者 Candy99 使用 VPN / 代理伺服器,
依群組的組規,均視為無法對其言論負責的使用者,小組長 steve1121
均有權拒絕受理申訴/檢舉案件。
既已違反群組的組規,無違帳號部「先受理申訴案,再送查」的前提。
無論帳號部查詢結果為何,後續小組長均可拒絕繼續處理申訴/檢舉案件。
三、既然違反組規,必須依組規處分,自然會喪失部分權力。
如申訴案件使用情緒性字眼,影響組務板看板秩序者,皆可拒絕受理案件。
※ 引述《AskWhat (問沙小......朋友)》之銘言:
: 關於 steve1121 小組長所提【#1QKURrxD (About_Life)】是否違反
: 相關站規、站長公告,詳如說明,敬請群組長釋疑。
: 說明:
: 1.依據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二-1 條規定:https://goo.gl/iZyi86
: 『申請中需檢附被檢舉帳號群自相同位址登入之紀錄以為基本佐
: 證』
: 目前在實務面上,帳號部分身認定之申請案,也都是以『相同IP
: 』來作為佐證資料。
: 而 steve1121 小組長於 #1QKURrxD (About_Life) 說明四 中,
: 僅以『看板的行為模式相似』,就提出檢舉。
: 這樣的佐證資料是否合乎申請程序?
: 此例一開,steve1121 小組長、群組長將來是否接受版主、小組
: 長以『看板的行為模式相似』的理由,就可以提出申請?
: 2.依據 多重帳號管理辦法 二-2-A 條規定:https://goo.gl/iZyi86
: 『若為組務板申訴中案件,建議於申訴結案後再行提出,以避免
: 影響使用者權益。』
: 然 steve1121 小組長於 #1QKURrxD (About_Life) 說明四 中,
: 提到『使用者 Candy99 於本組提出的申訴案』,要等分身認定
: 後,才要處理,是否違反帳號部『先處理申訴後申請』規定?
: 3.TalkandChat (啃瓜子聊天) 組規 第14條 是否違反站長公告?
: :https://goo.gl/4rctx4
: 第14條
: 『於組務板 L_TalkandCha 喪失發文權限者,即失去申訴與檢舉權。』
: 然 mousepad 版務站長多次於判決公告中提到:
: 『依#1CLXxDNX (SYSOP)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向上申訴之精神』
: 如:https://goo.gl/WGWJxy https://goo.gl/qke5Y3 等.....
: 版務站長沒說要保障檢舉權,組規讓使用者失去檢舉權,雖然找不到
: 依據,無話好說,不過,站長要保障使用者至少一次的申訴機會,組
: 規第14條是否違反站長公告?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1-16 11:36:00
有關第二點,依據前站長公告,跳板IP由誰認定?小組長能認定跳板IP嗎?版主可以認定跳板IP嗎?前站長這個拒絕受理跳板IP的公告,至今是否仍有效力?依據前站長公告,本人有權力認定Candy99沒有使用跳板IP嗎?跳板IP認定有不同的時候,要誰的為準?誰的認定有公信力?
作者: bbbing (無)   2018-01-16 19:32:00
打官司給法官認定啊O_<
作者: AskWhat (問沙小......朋友)   2018-01-16 22:44:00
前站長公告若仍有效力,小組長憑什麼逾越帳號部,擅自認定跳板IP;反之,若前站長公告已無效力,小組長新修組規依據無效規定修訂,應自始無效。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8-01-17 00:05:00
不要一直問號好嗎,看得很痛苦,標重點。
作者: gogni (gogo妳)   2018-01-17 10:47:00
#1QNZCBDf (BoardCourt) [ptt.cc] [申訴] 不服About_Life..該案Candy99已向板務站長申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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