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不服steve1121之判決

作者: GeminiMan (GM)   2018-06-24 20:52:15
一、群組認為,L_TalkandCha 組務板並非限制任何人發表言論,依小組的組務板規
第五條「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檢舉事件非當事人或板主請勿回文,
違者依情節輕重得予刪文、退文或處禁言30日以上。」
申請案件並未明列其中。小組長 steve1121 基於「維護看板板面秩序」,同限制
案件當事人始可發言,應同組規第五條的處分,禁言 30 日以上處分。禁言一年,
屬嚴重違規的處分內容。
縱使用者 qazijn 非案件當事人,提出質疑,小組長 steve1121 可僅針對當事人
的回覆內容,續辦案件後續處理。然使用者 qazijn 發表的言論,應不致視為嚴重
鬧板行為,需退文處分。
請小組長 steve1121 至 ID_Problem 板申請消除退文,並公告修訂處分內容。
二、小組長 steve1121 於 #1QS-DkIX (L_TalkandCha) 請案件當事人 qazieru 推文或
回文說明案情。此為對使用者 qazieru 的權利宣告,對於非案件當事人使用者
qazijn 並無宣告禁制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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