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02]不服 L_SecretGard 板主 jobli 判決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23 20:58:39
※ [本文轉錄自 BoardCourt 看板 #1Sv2cAsi ]
作者: rtyujlk (Remark) 看板: BoardCourt
標題: [申訴] 不服L_SecretGard jobli 判決
時間: Wed May 22 00:38:29 2019
#[m三、申訴:
1.依#1Ck8NgEt (About_Life) [ptt.cc] [轉錄][公告] Ptt申訴制度變更
可申訴到小組長層級的申訴:對下列板主行使的權力,有異議者可向小組長申訴
(1)看板文章管理權
(2)制定板規權
(3)看板隱板權
詳請參考#1348aPLp (SYSOP) [ptt.cc] [公告] 板主權力義務規範
申訴案所負責板主需要迴避時,小組長代為處理。
若非特殊事由,上列情況外的申訴案小組長得不受理
2.本版[申訴]僅針對版主違反版規作處理(特殊事由另案處理)其他均不受理。
註:即本版[申訴對象]為版主,使用者間問題逕洽專版。
3.版規制定權在版主,如對版規有問題應在看版解決,除違反站規均不受理。
4.申訴均依PTT站方規定內容有明定者罰則為主,任何內心思維均不受理。
5.經該板板主證實未與板主溝通過而逕行申訴,不予受理,直接劣退水桶。
*版務問題請先行溝通,小組不是版主和使用者的戰場。
6.申訴前請備妥相關證據或引用條文,未備妥者按亂訴論,依規定處理。
7.組務不受理各板判決超過七日之申訴案。
*自公告時間點起算
8.與板主往來信件必須公開於組務板,若經修改則不以證據視之。
9.非當事人不得提出申訴及檢舉,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因警告、水桶、劣文為標的之申訴僅限以當事人為主。
*要申訴,就用本尊來,分身來就是被劣退水桶
 *無明確當事人之板務申訴不限,任何使用者皆得予提起申訴。
10.為了維護看板板面秩序,申訴事件非當事人禁止於討論串發文,
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再犯永久水桶。
11.小組僅針對版務申訴作處理,其他違規逕洽專版,違者第一次水桶一年。
再犯永久水桶。
12.若對於申訴後的判決結果不服,看板管理相關的案件不得再上訴,其他組務
處理相關的部份請逕自上訴至 About_Life 板,勿回覆判決文或於本板繼續
抗辯,否則一律刪文處理。請參考 #1Ck8NgEt (About_Life)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19-05-23 21:11:00
因為永桶不能轉錄整篇板規 謝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