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訴] L_TalkandCha / steve1121

作者: cloudlydot (信念是經過考驗的 點)   2020-02-02 23:57:39
沒選擇不受理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6. 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申訴人:cloudlydot
申訴之小組長:steve1121
申訴事由:
1.本人 cloudlydot 不滿 steve1121 於 L_TalkandCha 版上處理本人
對Gossiping板主Xianyao之申訴案件時
a.怠忽職守,致案件審理拖延超過二十天
b.曲解 L_TalkandCha 申訴程序上的要件以「不受理」本案,有瀆職嫌疑
c.濫用 L_TalkandCha 版規第15條打壓本人說話權,有瀆職嫌疑,同時又
多出一筆退文紀錄,有損本人網路人格權!
要求:
(1)消除本人於 L_TalkandCha 之退文紀錄
(2)儘速審理本人於 L_TalkandCha 上針對Gossiping版主Xianyao之申
訴案件
(3)針對 steve1121 上述1-a、1-b、1-c的行為嚴格審視,要求其改善
並向本人道歉
(4)如無法達成上述(2)與(3)的要求,請改由本版審理本人上述對
Gossiping板主Xianyao的申訴案件。
申訴如成功,請消除本人於Gossiping的水桶及退文紀錄。
2.針對上述1.內容做說明
a.本人於2020年1月6日於 L_TalkandCha 針對Gossiping版主Xianyao提
出不滿其判決之申訴。然而,經過二十多天,卻始終沒有任何回覆或
判決。
申訴本文請見[證01]
b.故本人於1月27日在 L_TalkandCha 以回文方式詢問該案審理進度。
請見[證02]
c.然而,小組長 steve1121 卻於1月28日以申訴程序要件不符為由,將
本案駁回。程序要件指的是 L_TalkandCha 組規
第 5 條
  申訴前請先確實與板主溝通,未與板主溝通即逕行申訴者,申訴案駁回。
駁回內容請見[證03]
d.駁回的理由並不合理。事實是,參見[附件01],本人一開始申訴即已明確
說明,本案在於 L_TalkandCha 提出申訴前,已經先於1月2日在八卦檢舉
板即 GossipPicket 上提起爭議案件申請,卻未獲處理。同時本人也將該
爭議案件申請附在 L_TalkandCha 上作為申訴附件之一。這些事實皆應為
steve1121所明知。
本人於 GossipPicket 上提起爭議案件申請之紀錄,請見[證04]
作為一種「溝通」,本人早已於1月2日在八卦檢舉板上明確表達過,而本
人申訴的對象Xianyao版主卻未曾以任何形式回應過。如果他不想要在八卦
檢舉板上公開回覆,他也可以私信我,然而他並沒有。
Xianyao不回應的事實本身證明他已經沒有「溝通」的誠意,且此一事實應
為steve1122所明知!
Xianyao不可能主張他不知道我有提起爭議案件申請。如果他不知道,那也
是他的疏失,視同我寄站內信給他他卻不回信,而且更嚴重。
同時本人必須在這裡強調:
(1)不是每個PTT板都有專屬的檢舉板,因此組務板在管理考量上,並不會特
意去規定申訴人須經專屬的檢舉板「溝通」過之後方可至組務板提起申訴
,一般的管理方式是請申訴人先去信板主。儘管如此,這並不代表站內信
作為一種溝通方式無法被檢舉板取代,檢舉板的位階事實上高於站內信。
(2)當Gossiping板本身已經有專屬的檢舉板GossipPicket,而該檢舉板本身
同時也兼具爭議事項處理的功能時,這個檢舉板本身就已經具備「溝通」
的功能了,被申訴版主直接在GossipPicket上以推文或回文方式表達意見
的情況時而有之,溝通的紀錄都會留在板上供查閱。以本案來說,如果
Xianyao不想要公開回覆,當然也還是可以私信我。
(3)直接上GossipPicket提起爭議案件申請,事實上是比私信溝通「更正式」
的溝通方式。
(4)GossipPicket板並未規定提起爭議案件申請前還需要先私信申訴對象。檢
舉板的流程我已經跑過了,卻未獲任何處理,包括Xianyao本身也沒有任何
形式回覆我,顯示他已經沒有「溝通」誠意,如果在這個意義上卻還被組
務板要求要重新去信給Xianyao,坦白說,沒有任何實質意義,反而只是形
式上以程序不符的名義卡我,失去當初規定申訴人須先去信板主溝通的原
意。
而且,這個案子(可同步參見下述e.)拖了二十幾天,如果要再回去補與
Xianyao之間的站內信,依組規亦已超過受理時限,然而錯不在我。
本人對於steve1121認定本人違反上述 L_TalkandCha 第5條的作法無法苟同
。steve1121有曲解組規的問題!
e.承上述c.與d.,另外一點是,如果steve1121是用第5條駁回本案,這個事實
本身也證明了他在過去這二十幾天當中,根本沒有在處理本案,毋寧說是根
本「連看都不看」。否則,即使要駁回,也早就駁回了。我在申訴當時,已
經在本文明確說過我的「溝通」方式為何,也將所有相關的文件以附件方式
附錄在申訴本文之後,作為小組長的他只要有「看過一眼」就知道了。
結果steve1121卻「拖了二十幾天」,顯然他都沒有在看,或是當時有看過
卻惡意拖延!這種作為(或說不作為)與身為小組長的職責顯然相違背,且損
害到他人的利益。
如果我現在回頭再去補Xianyao的站內信,不但徒具形式毫無意義,之後再重
新提起申訴時steve1121是不是會主張超過受理期限而「不受理」?一個案子
「拖了二十幾天」,這是我的責任嗎?
f.本人於1月28日在 L_TalkandCha 上以回文方式針對steve1121對該申訴案的
處理方式提出問題與不滿。同步參考上述d.與e.。
請見[證05]
g.然而,上述[附件05]在板上Po出後即遭steve1121秒退文,理由是違反組規
第15條:
第 15 條
  對於判決結果發表後,給予鎖文處理。兩造皆不得再繼續針對原案件爭論不休,
  違者將給予刪文或退文處分。組務定案判決後除判決!文標記,申訴及檢舉文章
  S標記。案件處理中(待補缺件),以M文標記。
這事實上是很荒謬的一件事情。重點是:
(1)steve1121處理本案的方式實際上是「不受理」!
(2)既然都「不受理」了,何來判決?
(3)沒有判決,就沒有違反上述第15條組規的問題。
事實是,steve1121從頭到尾沒有針對我對Gossiping板主申訴的「內容」做出
任何判決並提供相關的見解/說明。他什麼都沒有說,只是以該申訴案不滿足
程序上的要件為由而予以「不受理」。
h.本人其後於1月28日針對上述g.私信給steve1121,至今未獲回覆。
請見[證06]
i.本申訴案件類型屬於「8.組務板檢舉、申訴案」,然因本案steve1121事實上
根本沒有針對「內容」做任何審理,同時他的處理方式與拖延時效亦影響到本
人他的信心,故同時勾選「6.小組長需迴避之申訴案」,並請本板群組長衡量
代替組務板直接審理本案之可行性!
3.本申訴案附件整理
[證01]:本人於L_TalkandCha申訴Gossiping板主Xianyao的本文
[證02]:本人詢問[證01]申訴案之進度
[證03]:steve1121駁回上述[證01]申訴案
[證04]:在提出[證01]申訴前,本人先於GossipPicket提出爭
議案件申請之內文。同時作為[證01]申訴案的[證04]
[證05]:本人對steve1121駁回[證01]申訴案提出問題與不滿。
[證06]:本人遭steve1121退文後對steve1121的站內信。
[證07]:[證01]申訴案的[證01]
[證08]:[證01]申訴案的[證02]
[證09]:[證01]申訴案的[證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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