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申訴] L_TalkandCha / steve1121

作者: steve1121 (o'.'o)   2020-02-03 21:12:21
小組先前已於組務板公告「溝通程序的判定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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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章代碼(AID): #1Pls9sai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重申溝通程序的判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05714806.A.92C.html │
│ 這一篇文章值 115 Ptt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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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726 m 9/18 steve1121 □ [公告] 重申溝通程序的判定標準
並長期於置底公告宣導,並要求申訴人提出申訴案前,務必詳讀公告內容
┌─────────────────────────────────────┐
│ 文章代碼(AID): #1ScUuU3c (L_TalkandCha) [ptt.cc] [公告] 提出申訴案應注意 │
│ 文章網址: https://www.ptt.cc/bbs/L_TalkandCha/M.1553591838.A.0E6.html │
│ 特殊文章,無價格記錄 │
└─────────────────────────────────────┘
> ★ ! 3/26 steve1121 □ [公告] 提出申訴案應注意事項與Q&A(務必詳讀)
  Q2:如何判定是否符合溝通程序的標準?
  A2:一、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超過 72 小時仍未回應者,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二、對板主處分不服,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判定違規的理由,
       板主回信說明是否改判及其理由,若仍不服板主的判決者,
       可持溝通信記錄至組務板提出申訴。
     註:較詳細的說明可參考 #1Pls9sai (L_TalkandCha)
上列公告均已明文告知、宣導,並要求申訴人提出申訴前,須以站內信向板主說明不服
判定違規的理由,提出申訴時需檢附溝通信記錄。
依過去組務判決,提出申訴案前,未以站內信與板主進行溝通程序者,均裁定駁回,並
將申訴主文設定 s ,以「結案」表示;判決主文則設定 ! ,禁止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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