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請問Bignana未依板規組規判定該如何是好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1-24 12:16:57
#1Vl00nYV (L_SecretGard)一文判定有罪
引用規定為
9.板上文章若能提供公正第三方佐證為不實文章,違者水桶7天並刪除。
而檢舉人提供的所有證據不含第三方佐證
#1ViqnoWz (L_SecretGard)
#1Viqo4D3 (L_SecretGard)
#1ViqoRZG (L_SecretGard)
且按組規需有完整證據否則不受理
f.申訴及檢舉文件不齊全或未符合要件時,
未於小組長提醒後之 72 小時內補正,判定不受理。
依 #1V7-Bc6j (L_SecretGard) 未補正程序者,得自行承擔其不利益。
請問小組長自己不依組規行事
應不受理而受理 且判定水桶
且非不實文章 頂多算不實指控
況且也沒有指名道姓
實在荒唐
想請教群組長該情事是否該主動督促小組長
作者: GeminiMan (GM)   2020-11-26 15:52:00
請向小組長反映,若不服小組長判定,應依程序提出。
作者: rtyujlk (Remark)   2020-11-26 16:2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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